如果今天被杀的是你的亲人
还会在这边说法官判得合理吗?
哈哈哈
不是当事人当然可以在这边讨论法
人还是有报复的本性好吗?
当然还是会希望凶手能伏法啊
要不然为什么有些被害家属会冲上去揍人
家属也知道打人是不对的嘛
※ 引述《johanLarson (Rent)》之铭言:
: 因为吸毒吸到没有自主控制意思
: 进而杀人 因为思觉失调 无罪
: 其实蛮合理的阿
: 刑法第19条 就是这样规定
: 有人会反驳
: 知道吸毒会让自己无法控制 而去吸毒 刑法第19条无效才对
: 那问题来了
: 目前台湾对于吸毒的人 定义是病人
: 没有经过勒戒 治疗的话 吸毒的人就是病人
: 病人无法控制自己去吸毒 吸完毒跑去杀人 应该也是算失觉失调的病人吧
: 就像杀警案那个
: 没有按时服药 病人无法控制自己发病 结果发病当下跑去杀人 算思觉失调
: 比较好奇的事情
: 现在讨论都只在吸毒完的当下
: 而没去讨论吸毒行为在最初的定义...
: 其实法官判无罪也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