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领先全世界,目前已经有
1. 精神病杀人无罪
2. 吸毒后杀人无罪
若不是正常情况下杀人,基本上就有机会无罪
大家想想还有哪些是不正常情况下可以杀人无罪的
其实看了很生气,台湾的司法真的是狗屎阿,难怪法律人像过街老鼠,一点都不值得尊敬
,然后这些过街老鼠还会出来说:你是法盲。
可笑至极。
以后吸毒强奸没罪,妇女们自求多福阿。
※ 引述《iecju520 (哎依喜德鲁)》之铭言:
: 以前往往会使用精神有问题,来逃避罚则
: 不过那需要长期前看精神科,在法院才有说服力
: 不过陈玉云,呈现了直接吸毒即可完成上述步骤
: 简直是懒人包,有没有法官让民众省人时间又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