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男凶残杀死母亲还割下头颅丢到社区中庭,没判刑却还是要被关,原来是因梁男2018
年
: 6月间在桃园市中坜区朋友面店饮酒后,失控把朋友打到全身是伤住院,朋友提告,去
(
: 2019)年3月被桃园地院以伤害罪判拘役55天确定。
: 梁男在这案中辩称喝醉只片段记得是朋友打电话叫他去聊天,到面店喝酒,后来有其他
客
: 人陆续进来怕影响生意,两人转到厨房继续喝,之后就没有记忆了,直到隔天凌晨醒来
发
: 现自己身上有伤、有血迹,打电话到面店问,才知道朋友被他打到住院。
怎么法官每个逻辑都不一样
吸毒后弑母
法官说,没有意识犯下的杀人罪
无罪释放
喝酒后,没有意识犯下伤害罪
关55天
鸡巴啦
那以后有人想靠无意识这条来犯案
还要保佑抽到好法官才行
都是无意识,你一下关,一下不关
想犯案的人觉得法官很难配合内
是怎样,一法各婊就对了
一条法律,各自表达
还是一条法律,两边都婊
法律还有模糊空间
那叫法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