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SETN
2.记者署名:
杨佩琪
3.完整新闻标题:
37刀砍母剁头从12楼丢下 吸安男二审大逆转获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桃园市35岁梁姓男子被控吸食毒品后,持菜刀疯砍亲生母亲37刀,并剁下头部,自12楼往
外丢到楼下。一审梁男被判无期徒刑,二审高等法院20日宣判,结果大逆转,认定梁男行
凶时没有意识,判决梁男无罪,“责付”桃园市卫生局,全案可上诉。
梁男被控于2018年10月18日,突然持菜刀、开山刀、西瓜刀等凶器,对自己的亲生母亲疯
狂砍杀,一共砍的37刀,即便母亲已经倒下,他还不放过,砍下母亲的头部,自12楼住处
往外抛出,头颅因此掉落在1楼社区中庭,吓坏目击的邻居。
警方赶抵现场,另在屋内发现梁母的遗体与被砍下来的手臂。一审桃园疗养院认定梁男行
凶时,辨识行为违法能力降低,梁男的2个姐姐也求情,强调弟弟是受到毒品的影响,希
望法官不要判死刑,法官最后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判处梁男无期徒刑。
高等法院审理时,于2月间曾指派台大医院替梁男进行精神鉴定,梁男的委任律师则强调
,梁男当时的神智状态,受到毒品影响与原本的个性所致“连自己怎么杀的都忘记了”。
不过检方反驳,梁男因为吸毒导致杀人,是“自行招致”,不能成为减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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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