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到目前算是有点明朗化了
彰化县卫生局做的筛检明显是不符合中央制定的SOP
彰化县卫生局应该也知道不符合中央规定,却坚持要做
这几天媒体也一直强调了彰化县卫生局长是非常非常资深的卫生局长
卫生局长要彰化县的医院配合作检验
彰化县的医院应该也不敢说不才对
卫生局局长又说费用是由医院自行向中央申请
问题就来了,医院&筛检的医师应该也知不符合中央规定
这时医院和筛检医师该如何做?
1. 照实申报,申报得过吗?
2. 稍微不诚实申报 (医院和医师可能有违法的嫌疑)
3. 医院自行吸收费用
彰化县王县长又说,这件事是她同意的
那卫生局在做这件事时,是否该考虑一下医院和医师的处境
由县政府自行标列预算,不要让医院和医师左右为难
县政府用自己的钱做超前部署也比较不怕人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