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啧啧又出包 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

楼主: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8-19 23:57:08
※ [本文转录自 E-appliance 看板 #1VFKeAKO ]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头人) 看板: E-appliance
标题: Re: [爆卦] 啧啧又出包 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
时间: Wed Aug 19 23:49:28 2020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SJpHPsq ]
: 作者: Made1ine (ha :)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Re: [爆卦] 啧啧又出包 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
: 时间: Tue Jan 29 00:56:54 2019
: 最新:
: 代理商终于出来说话囉(下图)
: https://imgur.com/a/nNe4ROL
: 哎呦小弟好怕怕唷~
: “人家只是放错线”
: “再说认证是假的就吉你”
: Keke
: 拎杯就在等这一刻喇!
: https://imgur.com/a/iA3bqSC
: 上图内部零组件比较
: “台湾版确与无法通过安全认证的旧款E20”
: 两 款 却 完 全 一 样 ??
: 两 款 却 完 全 一 样 ??
: 两 款 却 完 全 一 样 ??
: (旧款“无法通过认证”、”安全堪虑”
: 都是代理商自己在啧啧公告的喔,
: 为的就是让人多花三千买台湾版)
: 各种事实证明,
: “小瓦扫地机台湾版的安全认证是假的”
: 代理商你要来吉我吗??
: 稍早已找律师讨论过,
: 律师认为这件事完全符合诈欺要件!
: 你不吉的话,
: 我就不客气先吉你囉!
: 同时我也已把证物弥封好了!
: https://imgur.com/a/r3QADrU
: 将会对代理商耀晶电子有限公司(自称乐视达),
: 提出诈欺告诉及虚伪标记告发,
: 并追讨相关补偿(退价差三千元)。
: 欢迎三千多位受害者随时加入告诉/求偿:
: (麻烦填写下列google表单)
: https://goo.gl/forms/kq7WhNOV0PfyM7OS2
: 小鲁弟和律师大大谈妥,
: 加入告诉不会多收金额唷!
: 且人数越多检察官就越重视,
: 我们的成功率越大!
: 补爆个卦,
: 在省钱板PO的提醒文,
: 竟被业者检举删除...
: https://imgur.com/a/4gZQ7kY
: 真是个懂检举和封锁的公司呢(笑)
: ※ 引述《Made1ine (ha :)》之铭言:
: :
: : 直接讲结论:
: : 集资超过4千台的扫地机,
: : 安全认证都是假的!
: : 啧啧集资平台,
: : 去年底集资的小瓦扫地机器人规划版,
: : 集资破3600万还上遍各大媒体!
: : 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xiaowa
: : 小弟也有参与啧啧集资,
: : 但一收到就发现不对!!
: : “这是...陆规电源线??”
: : https://imgur.com/a/Tyc2Q4X
: :
: : 于是立马问了代理商,
: : 却一直得不到正面回应!
: : 只好寻求商检局协助,
: : 然后就收到这封公文:
: : https://imgur.com/a/4sIwJ6J
: :
: : 登愣~
: : 台湾代理版根本不符合BSMI规定!
: : 当初多花三千买台湾版,
: : 就冲著代理商小编精美文案内容,
: : 还有“不断强调的BSMI安全认证”,
: : 结果你现在告诉我安全认证其实是假的,
: : 颇哈!
: : 而代理商耀晶电子有限公司(乐视达),
: : 给我的最新回应居然....
: : 直接封锁我!
: : 直接封锁我!
: : 直接封锁我!
: :
: : https://imgur.com/a/UZlXjXw
: :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DV,108%2c%e8%a8%b4%2c5
610%2c20200731%2c1
裁判字号: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8 年诉字第 5610 号民事判决
裁判日期:
民国 109 年 07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回复名誉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决
108年度诉字第5610号
原 告 耀晶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耀池
诉讼代理人 简荣宗律师
黄翊华律师
被 告 伊玛格科技有限公司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谢政宇
被 告 郑立宏(原名:郑绍安)
上列当事人间请求回复名誉事件,本院于民国109年7月8日言词辩论终结,判决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诉驳回。
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
壹、程序部分:
被告伊玛格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伊玛格公司)、谢政宇及郑立宏(以下合称为被告
3人)经合法通知,均未于最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核无民事诉讼法第386条各款所列情
形,爰依原告之声请,由其一造辩论而为判决。
贰、实体部分:
一、原告主张:
 ㈠原告系从事产品代理之经销商,于民国107年11月1日与北京石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下称北京石头公司)就其所生产之“小瓦扫地机器人规划版(E201-02)”(下称系争
产品)签订独家代理合约书,约定原告为系争产品在台澎金马地区之独家代理商。系争
产品委由诉外人即北京石头公司在台合作厂商凤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凤朝公司)送交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下称为标检局)检验后,于107年11月26日通过标检局认证,认证编
号为R3C722。嗣原告为宣传广告系争产品,于107年11月28日开始,付费透过“啧啧集资
平台”,以群众募资方式贩售系争产品。
㈡伊玛格公司为原告之竞争厂商,被告3人基于损害原告名誉并阻碍原告从事竞争之目
的,共同推由批踢踢实业坊网站(下称PTT网站)帐号“Made1ine”,在Gossiping看板
以“[爆卦]啧啧又出包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为题,分别于108年1月28日及同年
月29日,连续发表2篇文章(内容详附表一所示,下称系争文章),内容包含“台湾代理
版根本不符合BSMI规定!当初多花三千买台湾版,就冲著代理商小编精美文案内容,还
有‘不断强调的BSMI安全认证’,结果你现在告诉我安全认证其实是假的。”、“各种
事实证明,‘小瓦扫地机台湾版的安全认证是假的’”等语,宣称原告伪造安全认证。
然事实上系争产品已通过标检局认证,且依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下称台北地检署)检
察官调查结果,亦认原告确有取得标检局商品进口授权放行,难认原告公司负责人有伪
造准公文书罪嫌,而获台北地检署检察官108年度侦字第19067号不起诉处分,足证被告
3人表达原告产品“安全认证其实是假的”、“小瓦扫地机台湾版的安全认证是假”等语
,进而宣称系争产品安全认证系属伪造部分非属事实。况依照系争文章所附标检局高雄
分局108年1月21日经标高一字第1080000450号函,内容载明:“依台端来函所附照片研
判该电源线组不符合CNS690规定,本分局将依所提供扫地机资料(型号:E201-02,验证
登录识别号码R3C722)办理后续调查。”等语,明显没有原告所持验证登录识别号码R3
C722商品检验登录证书为“假”或“伪造”之记载,被告3人明知上情,仍执意发表系争
文章毁损原告名誉。
 ㈢被告3人复共同推由郑立宏于108年2月1日在脸书网站创立“乡民起义:解析小瓦的
骗局”粉丝专页(下称系争专页),针对原告发表:“标检局的初步调查结果终于出炉
~确认耀晶贩售的小瓦扫地机不符合BSMI安全认证规定”、“代理商的谎言”、“黑心
商人”、“黑心厂商”、“挂羊头卖狗肉”等言论,传述原告“伪造安全认证”、“涉
犯伪造准公文书罪”、“为黑心厂商”、“经营者品格低下”等不实言论,进而侵害原
告名誉。
 ㈣谢政宇及郑立宏之行为,已足以使原告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自属故意不法侵
害原告之名誉,且伊玛格公司为原告竞争厂商,谢政宇既系伊玛格公司之负责人,显见
谢政宇上开侵权行为系滥用职务或利用职务上之机会及与执行职务之时间或处所有密切
关系之行为,在客观上足认为与其执行职务有关,而不法侵害原告之权利,伊玛格公司
自应连带负责。爰依民法第18条第1项、第185条、第195条第1项、公司法第23条规定提
起本件诉讼等语,并声明:⒈被告3人应连带将在P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于附表一所示
系争文章永久删除。⒉被告3人应连带将“乡民起义:解析小瓦的骗局”脸书粉丝专页永
久删除。⒊被告3人应连带将附表二所示道歉声明,刊登于P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连续
30日。
二、伊玛格公司、谢政宇未于最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据其之前到场所为之声明及陈述
略以:
 ㈠郑立宏于107年间向原告购买系争产品时,发现所附的电源线配件,竟是所谓“陆版
”电源线(即插头刃片无孔洞)。嗣郑立宏向伊玛格公司投诉后,伊玛格公司即登入国家
通讯传播委员会(下称NCC)网站查询NCC认证“CCAH18LP0200T5证号”之送验报告。惟
从该送验报告之“最终产品外观照片”以观,发现原告最初送NCC检验之电源线插头,其
上竟然印制有mi商标,应是台湾小米公司之电源线,着实可疑。郑立宏在社群网站揭露
此事之后,原告即于108年1月28日于网络上发表声明,宣称其误将“陆版”电源线与系
争产品放在一起,并承诺更换为“台版”电源线予消费者。然郑立宏于同年2月间收到原
告更换所谓“台版”电源线时,竟发现电源线上插头并非上开印有“mi”之商标,取而
代之的是“Longwe11”商标。伊玛格公司得悉郑立宏收到的是“Longwel1”电源线之后
,于108年2月间再登入查询“CCAH18LP0200T5证号”之送验报告,却发现该资料最终产
品外观照片之电源线照片变成两张,增加“Longwe11”电源线照片,启人疑窦。
 ㈡由上述情事被告3人推论:原告于107年11月用印有“mi”商标之电源线送NCC检验后
,却直接将中国原厂所附的“陆版”电源线售予消费者使用。消费者发现后并经由媒体
报导,原告于108年1月28日出面澄清是原厂装错电源线,且承诺更换为“台版”电源线
。但因当时送验的是印有“mi”商标之电源线,却因上述原因无法交付消费者,只好拿
“Longwe11”电源线充之。原告深怕有人发现此事,即于108年2月上网更新最终产品外
观照片为“Longwell”电源线,并将更新日期虚伪记载为“2018年11月30日”。
 ㈢被告3人并未怀疑系争产品包装外盒所印商品安全标章是否真正,而是合理怀疑原告
送验电源线有调包行为。郑立宏发现上述“调包”行为之后,即向伊玛格公司投诉并于
网络上发声谴责原告之恶行恶状,实乃基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之意图,系争文章及系争专
页内言论涉及消费者之公共利益,难谓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毋庸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责任。原告就本件之同一原因事实曾向台北地检署提起被告3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37条第
1项妨害商誉罪嫌、刑法第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罪嫌及第310条第1项诽谤罪嫌等告诉,经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为108年度侦字第159974号、第25251号不起诉处分,原告声请再议之
后,亦遭台湾高等检察署驳回其声请等语,资为抗辩,并声明:原告之诉驳回。
三、郑立宏未于最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据其之前到场所为之声明及陈述略以:伊购买
系争产品后,发现长得跟台湾电器用品插头不同,价格也比别人贵,所以伊询问谢政宇
,伊才知道被骗,谢政宇提供证据给伊,伊根据这些证据完成系争文章。系争文章系伊
请朋友代发文,帐号是朋友的,发文当时伊在伊玛格公司帮忙,但伊发文是个人行为。
系争专页内贴文亦系伊所发表等语,资为抗辩,并声明:原告之诉驳回。
四、经查,原告为系争产品在台澎金马地区之独家代理商,伊玛格公司所营事业为进口
3C产品,包括小米扫地机器人,郑立宏于108年1月28日及同年月29日透过“Made1ine”
帐号,在PTT网站Gossiping看板发表如附表一所示之系争文章;复于108年2月1日在脸书
网站创立系争专页等情,有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所属民间公证人詹孟龙事务所108年度民公
龙字第100579号公证书1份、系争文章网页截图2份在卷可稽(见本院卷第27页至54页、
第69页至第123页),复为两造所不争执,应堪信为真实。
五、原告另主张被告3人应连带将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永久删除,并刊登如
附表二所示道歉声明等节,则为被告3人所否认,并以前词置辩。是本院应审酌者厥为:
㈠被告3人是否应就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负侵害名誉权之连带侵权行为责任
?㈡原告请求被告3人应连带将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删除,并刊登如附表二
所示之道歉声明,是否有理由?兹分述如下:
 ㈠被告3人毋庸就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负侵害名誉权之连带侵权行为责任

 ⒈按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体
、健康、名誉、自由、信用、隐私、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节重大者,被
害人虽非财产上之损害,亦得请求赔偿相当之金额。其名誉被侵害者,并得请求回复名
誉之适当处分,民法第184条第1项前段、第195条第1项分别定有明文。次按言论自由为
人民之基本权利,有个人实现自我、促进民主政治、实现多元意见等多重功能,维护言
论自由即所以促进民主多元社会之正常发展,与个人名誉之可能损失,两相权衡,显然
有较高之价值,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保障,使个人名誉为必要之退让(最高法院95年
台上字第2365号判决要旨参照)。又涉及侵害他人名誉之言论,可包括事实陈述与意见
表达,前者具有可证明性,后者则系行为人表示自己之见解或立场,无所谓真实与否。
而民法上名誉权之侵害虽与刑法之诽谤罪不相同,惟刑法就诽谤罪设有处罚规定,该法
第310条第3项规定“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
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同法第310条第3款规定,以善意发表言论,对于可受公评之
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亦在不罚之列。盖不问事实之有无,概行处罚,其箝制言论之
自由,及妨害社会,可谓至极。凡与公共利益有关之真实事项,如亦不得宣布,基于保
护个人名誉,不免过当,而于社会之利害,未尽周延。故参酌损益,乃规定诽谤之事具
真实性者,不罚。但仅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又保护名誉,应有相
当之限制,否则箝束言论,足为社会之害,故以善意发表言论,就可受公评之事,而适
当之评论者,不问事之真伪,概不予处罚。上述个人名誉与言论自由发生冲突之情形,
于民事上亦然。是有关上述不罚之规定,于民事事件即非不得采为审酌之标准。申言之
,行为人之言论虽损及他人名誉,惟其言论属陈述事实时,如能证明其为真实,或行为
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足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确信其
为真实者(参见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释字第509号解释);或言论属意见表达,如系善意发
表,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之评论者,不问事之真伪,均难谓系不法侵害他人之
权利,尚难令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而有关个人名誉与言论自由之保护,民、刑事
之本质并无不同,应适用相同原则,合先叙明。
⒉郑立宏于108年1月28日及同年月29日当时在伊玛格公司任职,以“Made1ine”帐号
,根据谢政宇所提供之证据,在PTT网站Gossiping看板发表如附表一所示之系争文章,
复于108年2月1日在脸书网站创立系争专页等节,为郑立宏所不争(见本院卷第317页)
,又系争专页上之贴文系谢政宇以伊玛格公司法定代理人之身分及个人身分建议郑立宏
所为,亦为谢政宇所不争(见本院卷第317页),是此部分事实首堪认定。
 ⒊细绎如附表一所示之系争文章,其主旨为“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安全
认证都是假的”、“结果你现在告诉我安全认证其实是假的”、“小瓦扫地机台湾版的
安全认证是假的”、“这件事完全符合诈欺要件”,关于安全认证假的、陆规电源线,
系属事实陈述,另就涉嫌诈欺部分,则属意见评论。再绎系争专页之主旨为“小瓦的骗
局”、“代理商的谎言”、“两倍价格众筹”、“误标安全认证”、“黑心商人”、“
黑心厂商”、“挂羊头卖狗肉”,核属事实兼意见评论。又民事案件关于是否构成侵害
名誉权之侵权行为责任之一般性标准,固然已前述,因如附表一所示之系争文章及系争
专页,其言论主旨为系争产品安全认证是否确实,即公开销售之系争产品,应依照标检
局规范通过测试并得到标示后,始可进行合法贩售,此涉及消费者之保障与商品之安全
,具有高度公共利益,故进行言论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之认定时,关于言论前所为查证
之审查标准,应予放宽,裨益言论自由监督各种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获得最大发挥。
 ⒋原告主张系争产品使用之无线通讯模组,业已通过NCC认证,认证编号为:CCAH18L
PO200T5号,原告业获授权使用此认证。又系争产品业由凤朝公司送交标检局检验后,于
107年11月26日通过标检局认证,认证编号为R3C722等情,此有德凯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德凯公司)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型式认证证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商品验证登录电子
证书各1份在卷可证(见本院卷第325页、第327页、第329页),固堪认属实。
 ⒌然观诸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之文脉可知,郑立宏系先购买系争产品,于系争产品内
发现陆规电源线后,进一步向标检局高雄分局函询系争产品电源线之检验规定,经标检
局高雄分局函覆:“…二、电源线应符合CNS690、CNS60799、IEC603201、CNS15663第5
节‘含有标示’之检验规定。三、依台端来函所附照片研判该电源线不符合CNS690规定
,本分局将依所提供扫地机资料,(型号:E201-02,验证登录识别号R3C722)办理后续
调查…”后,郑立宏始以此为基础发表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开设系争专页,且于系
争文章内亦将上开脉络检附陆规电源线及标检局高雄分局上开函文之图片如实呈现,此
有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暨文内附图、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经标高一字第1080
0000450号函(下称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函文)各1份在卷可佐(见本院卷第27
页至第54页、第389页至第401页)。此外,被告3人持有德凯实验室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型
式认证证明2份附图,2份附图更新时间均为107年11月30日,照片数量1份为5张、1份为
6张,照片数量5张者所附电源线外观照片标示“mi”之电源线(按:即小米扫地机器人
之电源线,与小瓦扫地机器人为不同品牌之扫地机器人),照片数量6张者所附电源线外
观照片除标示“mi”之电源线外,另有标示有“Longwell”及标检局图示之电源线,此
有德凯公司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型式认证证明附图2份在卷可佐(见本院卷第244页、第24
5页)。若再进一步参诸于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后,两造所互提之民、刑事案件中调查后
所得之证据资料所示,台北地检署检附标检局证书号码:C13Z0000000000号商品验证登
录电子证书(下称系争电子证书)、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函文函询标检局,经
标检局函覆凤朝公司取得系争电子证书后,因标检局执行市场监督并检测商品型号:E2
01-02(即系争产品),判定不符合检验标准,已废止系争产品及同型号之E251-02商品
。如厂商检附陆规电源线申请验证登录,即无法取得BSMI认定,此有标检局108年7月25
日经标五字第108000064280号函1份在卷可佐(见台北地检署108年度侦字第15974号卷第
27页)。另经本院函询德凯公司,上开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型式认证证明系何人、何时提
供照片情事,经德凯公司函覆“认证照片皆由已取得乐鑫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下称乐鑫上海公司)合格审验标签:CCAH18LP0200T5之耀晶电子有限公司透过北京博翰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博翰公司)代办申请完成:1.初始认证照片登录时间:2018年
11月30日2.电源线照片登录时间:00000000日”,此有德凯公司108年6月11日(109)德
凯验06字第0003号1份在卷可考(见本院卷第365页)。综上诸情,郑立宏乃根据发文当
时所持有之德凯公司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型式认证证明2份附图,并于发文前进行查证,取
得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函文后,始发表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开设系争专页,
陈述“集资3600万的小瓦根本诈欺”、“安全认证都是假的”、“结果你现在告诉我安
全认证其实是假的”、“小瓦扫地机台湾版的安全认证是假的”、“这件事完全符合诈
欺要件”、“小瓦的骗局”、“代理商的谎言”、“两倍价格众筹”、“误标安全认证
”、“黑心商人”、“黑心厂商”、“挂羊头卖狗肉”等语,事实陈述部分因郑立宏主
观上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意见评论亦在合理、善意之范围内,不应负侵害名誉权之
侵权行为责任,郑立宏已毋庸负侵害名誉权之侵权行为责任,遑论被告3人更毋庸负连带
侵权行为责任。
 ⒍原告固主张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函文没有说安全认证为假或伪造,系争文
章及系争专页不得为如此陈述云云,然被告3人系根据标检局高雄分局108年1月21日函文
,始进而陈述上开“安全认证都是假的”等语,业尽相当之查证义务。况观诸上开标检
局108年7月25日经标五字第108000064280号函覆内容,已明确函覆如厂商检附陆规电源
线申请验证登录,即无法取得BSMI认定,益征纵以事后角度检视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
亦在合理、善意评论范围,不得论以侵害名誉权之侵权行为责任。
 ⒎原告另主张原告并未透过北京博翰公司代办任何认证申请,亦不认识、未曾接洽乐
鑫上海公司,照片事后补陈与原告无关,德凯公司函覆与事实不符云云。然无论原告与
北京博翰公司、乐鑫上海公司有无关联,原告为系争产品在台独家代理商,电信管制射
频器材型式认证为我国行政管制措施,郑立宏根据所持有之2种版本之电信管制射频器材
型式认证证明附图,自得合理推论与原告之行为有所关连,有相当理由确信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内容为真实,不得迳谓郑立宏构成侵害名誉权之侵权行为。
 ㈡原告请求被告3人应连带将如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及系争专页删除,并刊登如附表二
所示之道歉声明,无理由:
  被告3人毋庸负侵害名誉权之连带侵权行为责任,业经本院认定如前,原告依民法第
18条第1项、第185条、第195条第1项、公司法第23条规定请求:⒈被告3人应连带将在P
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于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永久删除。⒉被告3人应连带系争专页永
久删除。⒊被告3人应连带将附表二所示道歉声明,刊登于P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连续
30日,自属无据。
五、综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18条第1项、第185条、第195条第1项、公司法第23条规定
请求:㈠被告3人应连带将在P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于附表一所示系争文章永久删除。
㈡被告3人应连带将系争专页永久删除。㈢被告3人应连带将附表二 所示道歉声明,刊登
于PTT网站之Gossiping看板连续30日,为无理由,应予驳回。
六、本件事证已臻明确,两造其余攻击防御方法及证据,核与判
决之结果不生影响,爰不一一论列,并此叙明。
七、诉讼费用负担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78条。
中  华  民  国  109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李子宁
以上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如对本判决上诉,须于判决送达后2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如委任律师提起上诉者,
应一并缴纳上诉审裁判费。
中  华  民  国  109  年  7   月  31  日
书记官 简素惠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9-08-19 23:57:00
这年头还有人信集资?
作者: k44754 (9527)   2020-08-19 23:59:00
说重点
作者: LiveInNow (活在当下)   2020-08-20 00:00:00
我看完了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20-08-20 00:00:00
谁赢了,看不懂
作者: peatle ( ̄︶ ̄)/\( ̄︶ ̄)   2020-08-20 00:00:00
五楼集资卖菜花自产自销
作者: werlight (Light)   2020-08-20 00:00:00
社会败类多半跟中国有关
作者: ayakiax (绫树)   2020-08-20 00:01:00
爽,八卦版就该这样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20-08-20 00:01:00
给个简单结论好吗?谁有空看一堆没头没脑的文
作者: live1002 (XD)   2020-08-20 00:02:00
原告之诉驳回。
作者: ziso (ziso)   2020-08-20 00:02:00
.
作者: chino32818 (企鹅)   2020-08-20 00:02:00
就驳回 不过乡民也没有妨害商誉的问题
作者: colan8 (′◎ω●‵)   2020-08-20 00:03:00
结论:小瓦先告乡民,这一回合算输。
作者: brother001 (神仙哥哥)   2020-08-20 00:04:00
八卦又活过来了
作者: yadogdog (叶豆豆)   2020-08-20 00:05:00
……
作者: to1322 (usename)   2020-08-20 00:05:00
群众募资很简单 敢玩就不要怕被骗 Kickstarter一堆借镜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20-08-20 00:07:00
要贴判决书也排版一下好吗
楼主: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20-08-20 00:08:00
我用手机看起来很正常...
作者: monitor (摩尼特)   2020-08-20 00:08:00
哈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cookeeshop (陈奶茶)   2020-08-20 00:11:00
一开头就有啦 原告驳回 法院认证 各位回文要小心R
作者: st88mm (st88mm)   2020-08-20 00:16:00
作者: bamama56 (bamama)   2020-08-20 00:18:00
嗯嗯嗯 我法盲看无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20-08-20 00:22:00
里面是不是没提到电路板?都是在说电源线?
作者: b777787 (冬瓜)   2020-08-20 00:22:00
这个平台有些东西都怪怪的 不知道客群是
作者: lulocke (( *‵ω′)人(бвб ))   2020-08-20 00:24:00
干 怎么那么多1跟l混在一起的呀
作者: pigboss (Pwned)   2020-08-20 00:27:00
阿滴爱用
作者: qwejoezxc33   2020-08-20 00:28:00
死好
作者: way7344 (way7343)   2020-08-20 00:36:00
作者: who5566 (二二六六)   2020-08-20 00:38:00
一堆都是中国白牌的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20-08-20 00:40:00
一堆都中国白牌
作者: tmdggyy86005 (凯)   2020-08-20 00:45:00
傻了才会信啧啧,之前纠纷一堆
作者: abyepi (自己选)   2020-08-20 01:05:00
啧啧之前某款雨伞集资也是叹为观止.....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0-08-20 01:12:00
这个是妨碍名誉不成立 嗯...好喔
作者: hahaWenZuhah (哈哈文组哈哈)   2020-08-20 01:19:00
一堆假募资真诈财
作者: simpleclean (million )   2020-08-20 01:24:00
台湾的集资根本不能信、奸巧民族性
作者: fit8590 (damaga)   2020-08-20 01:34:00
自从被fb骗过一次 我现在只相信使用过才买
作者: israelii (chris)   2020-08-20 02:19:00
有挂有推
作者: abccat0520 (PROPYLENE)   2020-08-20 02:23:00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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