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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 联合电子报
2.记者署名:
※ 联合报 记者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 童仲彦诈领助理费 高院依“情堪悯恕”减为3年10月刑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北市前议员童仲彦涉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等案,台北地院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
判他7年6月徒刑,伪造公文书部分判5月得易科罚金之刑,没收12万余元犯罪所得。童就
诈领财物罪部分上诉,高等法院考量他仍有自聘助理做选民服务,依刑法“情堪悯恕”条
款减刑,改判3年10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没收5万1842元所得。
童仲彦现为金色力量党党主席,致力推动合法性专区。
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得聘用公
费助理6至8人,公费助理补助费用总额,直辖市议会议员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4万元,公费
助理每人每月支领金额,最多不得超过8万元。检、调调查,童仲彦为支应服务处支出,
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虚列每月3万元聘任蔡博安为助理,之后将薪资领出,诈领
不法所得12万3842元。
另外,童仲彦受助理魏国桂所请托,将魏妻张姓女子列为公费助理,除让张女可投保劳保
,并可支付魏的部分薪资;童仲彦指示前妻李秀环向台北市议会自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
办理聘任张女,使得议会造册、制作扣缴凭单公文资料不实。
童仲彦表示会检讨“惰”,但他没有“贪”。北院审酌童虚报挂名助理的动机是为助人投
保劳保“做人情”,斟酌他是剑桥大学毕业,没有前科,现在在当“直播主”,依法判刑
惩儆。
童不服而上诉,坚认是“误用”而不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高院考量蔡博安确非助
理,但童另有自聘助理,共支出了7万2千元的薪资,计算后认定他诈领了5万1842元。而
伪造文书部分,童撤回上诉确定。
另外,童7年多前在总质询时,以变音录音档指射市长郝龙斌妻子高阆仙、副市长李永萍
收受厂商钻石,高院更一审认定录音档经剪辑,上月8日甫依散布诽谤文字罪判童6月徒刑
,得易科罚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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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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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kYja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