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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游承霖/台北报导
捷运车厢“掏鸟狂蹭”正妹翘臀 变态男遭判刑4个月
一名金姓男子,去年3月间,搭乘捷运淡水线时,竟掏出下体磨蹭一名女子臀部,而目睹
整个过程的热心民众,连忙通报警方将金男逮捕;尽管金男出庭时否认犯行,辩护人也代
为主张,本案并无被害人且监视器影像与热心民众证词,都无法清楚辨识金男有何犯行,
但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不予采信金男与辩护人说词,依公然猥亵罪嫌判他4月徒刑,得
易科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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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指出,金男去年3月30日下午4时许,搭乘台北捷运淡水线剑潭站开往台北车站的班次
时,竟在车厢中裸露下体,并磨蹭不知情的女乘客臀部,而当下一名热心民众发现,见金
男欲跟随被害女乘客下车,于是上前抓住金男,并在其他民众协助下,按下紧急按钮通报
警方前来处理。
金男挨告后否认犯行,辩称他当天的确在那班捷运上,但自己并未裸露生殖器;金男辩护
人也主张,本案并无被害人,且依监视器影像及热心民众所述,均无法清楚辨识金男有何
公然猥亵行为。
热心民众出庭证称,金男当时站在中央柱子扶手处,自己则是站在他的左斜前方,有看到
金男露出生殖器一直磨蹭前方的小姐臀部,但女子可能没有发现金男的举动,后来小姐要
下车时,金男也跟上去,她见状就上前抓住金男,并请车厢内其他乘客帮忙按紧急按钮,
通知警方过来处理,后来捷运警察过来将金男带至台北车站的捷运服务台,附近的警局再
派员警过来。
尽管辩护人另辩称,一般人搭乘捷运时,基于隐私及礼貌,不会刻意观察他人腰部以下动
作,且热心民众当天是带同小孩出游,视线应专注于小孩身上才是,因此他所述应系误判
。
但台北地院法官勘验车厢监视器画面后,认为一般人搭捷运时,若他人在车厢内表现出异
于常情的言行举止,势将吸引车上乘客之目光,如身旁有自己的亲友或小孩,一定会更加
注意该人行动,避免该人对自己或亲友做出其他危险行为,或使孩童回避不堪入目之暴力
或猥亵情景,因此不予采信金男与其辩护人说词。
法官认为,金男未能自重及尊重他人,为满足一己私欲,在人潮众多的捷运车厢内露鸟磨
蹭被害女子臀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及善良风俗,所为诚属不该,且犯后矢口否认犯行,
饰词狡辩,推诿卸责,犯后态度难认良好,因此依公然猥亵罪嫌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罚
金12万元。可上诉。
▲金男在捷运车厢内露鸟磨蹭被害女子,遭热心民众发现;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示意
照/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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