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说明太多了 帮大家整理一下
一、检举案从104年93万件到108年298万件
都是人工审查 警力不够处理
二、部分检举人尾随连续检举同一车辆
变成挟怨报复的工具
三、一堆不专业的人乱检举 造成困扰
而检举案已经跟警察举发件数差不多了
四、未来希望民众检举动态违规(较危险)
静态违规就不要检举了
叫警察来是劝导为主
看旁边的说明
不礼让行人应该属于动态吧 应该要纳入可检举范围
而临停看起来意思是不给检举了
※ 引述《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之铭言:
: 来源:交通会客室
: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 以下为summary:
: 昨天警政署外流的最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条草案
: 将限缩检举项目调整成以下状况
: https://i.imgur.com/TkmfUnG.jpg
: https://i.imgur.com/nlgNVDn.jpg
: 基本上影响最大的是第55条的临时停车
: 第60条第2项第3款之不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之指示
: (即占用机车停等区、红灯越线之法条)
: 以及第44条第2项
: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
台
: 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 这两项未来不能检举只能靠警察开单
: 还有以后只要被检举 六分钟内就是无敌星星被检举全部都不予举发喔
: 虽然道安相关专页一片骂声不过地方社团都一片叫好
: 以后马路就是临时停车场 直线行经行人穿越道看到行人穿越也不用让了
: (但转弯不礼让行人是在第48条第2项还是能检举)
: 因为被检举通通不会举发
: 听说上个月才有行人被撞死结果我们政府居然禁止检举不礼让行人
: 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