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cycling (一直暴雷一直爽)》 之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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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交通会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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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facebook.com/traffic1999/posts/148887339462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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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sum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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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警政署外流的最新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条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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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限缩检举项目调整成以下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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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TkmfUn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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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i.imgur.com/nlgNVD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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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影响最大的是第55条的临时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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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及第44条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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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时,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处新台
: 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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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项未来不能检举只能靠警察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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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以后只要被检举 六分钟内就是无敌星星被检举全部都不予举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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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道安相关专页一片骂声不过地方社团都一片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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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马路就是临时停车场 直线行经行人穿越道看到行人穿越也不用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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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转弯不礼让行人是在第48条第2项还是能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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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被检举通通不会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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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上个月才有行人被撞死结果我们政府居然禁止检举不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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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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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民众检举违规本来就是一件很奇葩的事
应该全部都不能检举
反正路口监视器这么多几乎每个路口都有嘛
那全面改成监视器开单顺便测速不就好了
警察每天在办公室看监视器就好了每个路口随时都会开单我看谁还违规
这单开下去以后换监视器的钱要多少有多少
高分辨率夜间拍摄测速什么都嘛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