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8岁可自主结婚 最快2023上路
联合报 /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今天将讨论多项涉及青年权益下修十八岁的法案,主要是将民法成年年龄调降为
十八岁,同时也将男女订婚与结婚年龄统一,订婚为十七岁,结婚则为十八岁,若顺利送
立法院审议,三读后再经两年缓冲期,最快二○二三年上路,届时男女十八岁成年后即可
结婚,不必像现在虽满十八岁、想结婚还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
法务部等十四部会拟具“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卅八项涉及青年权益下修十八岁法案
,经政务委员罗秉成等审查整理竣事,今送行政院会讨论。
行政院发言人丁怡铭表示,草案主要涉及调降民法成年年龄,将成年年龄由廿岁修正为十
八岁,现行法律只要有以民法成年为年龄门槛的规定,除有特殊考量,亦随同修正;另外
也齐一男女结、订婚年龄,原规定女性订婚年龄为十五岁,这次修正男女订婚年龄均为十
七岁,原规定女性结婚年龄为十六岁,修正后男女结婚年龄均为十八岁。
丁怡铭说,至于调降民法成年年龄后,民众原依照相关法令规定、行政处分、法院裁判、
契约得享有至廿岁或成年之权利或利益,像是抚卹金、遗属年金、补助款、救助款、夫妻
离婚后所约定对未成年子女之扶养费等,在新法施行后,其于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权
益,修正亦明文保障持续享有至廿岁。
丁怡铭说,民法成年年龄调降,事涉民众权益且相关法令数量众多,至少需两年缓冲期,
并配合历年制,目前暂定施行日期为二○二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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