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LTN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郭安家
3.完整新闻标题:北市揭弊者保护原则 议员批比中央版限缩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长柯文哲去年颁布“台北市政府揭弊者保护作业原则”,柯得意当时是全国首创,
但被议员苗博雅质疑比起行政院母法草案还限缩,经过调整,揭弊者身分从原本公务员加
入教职人员,弊案的定义也删除“有监察院弹劾、纠举或纠正之虞者”文字,政风处说明
,是让检举内容从宽,不一定要达到监院弹劾的状况,认为管理不当也可揭弊,台北市政
府近日公告新版,将于9月1日实施。
市府调整内容 9月1日实施
原本揭弊者保护原则定义弊案是:1、犯刑法渎职罪章之罪。2、犯贪污治罪条例之罪。3
、包庇他人犯罪之行为,但以法律有明文规定刑事处罚者为限。4、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
突回避法得处以罚锾之违规行为。5、其他重大管理不当,或对民众健康、公共安全造成
具体危险之行为,有受监察院弹劾、纠举或纠正之虞者。
加入教职员身分 删除监院弹劾定义
新原则将第5点最后一句“有受监察院弹劾、纠举或纠正之虞者”删除,政风处回应指出
,揭弊过去要达到监察院弹劾纠举状态,但取消此文字,是让内容放宽,管理不当、造成
民众健康危险皆构成揭弊范围。
议员︰体制内管道无用 市府该检讨
议员苗博雅说,先前建管处电梯审查弊案,疑似有长期贪腐的问题,但柯市府的政风体系
好像没发挥作用,呈现末梢神经麻痺状态,非要等检调出手才大梦初醒。许多揭弊者也都
是选择向民代爆料,显然是觉得体制内管道无用。知情的人为何不敢举报?这是柯市府该
深切检讨,而不是把错都推给基层公务员;如果公务员不相信市府会站在正义的角度彻查
弊案,再怎么宣导揭弊者保护,也都是表面功夫。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91156
6.备注:
柯市府真的都做一些表面工夫
一下子就被我们的苗苗看破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