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昨天在看电影决胜21点时想到的...
男主角想要申请哈佛医学院奖学金,主任说你的资历不错但没什么亮点,
去年拿奖学金的那个人只有一条腿...你要不要考虑...
然后我就想到,如果你非不得已一定得断个东西,一只手跟一条脚二选一,
你会选哪一个?(左右边不限)
我是觉得给我选的话应该会选手吧...除非从事专业工作不然非惯用手不见
应该是比起一条腿不见影响来得小,少一条腿连行动都很有问题,装义肢
还是有差,但生活中一只手能办到的事还是很多,上PTT也不用两只手,打字
用语音输入就好了,装义肢也比起脚的义肢来得更为正常,重心也不会影响
太多。我这样考量应该是正确的吧?各位怎么看?
原来念哈佛医学院四年的费用要30万美金,台币快千万了,考得上还不一定念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