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ki1023 (秋月)
2020-08-06 13:10:13这个东西很简单,叫做业务过失
不要说加油500、1039这种基本上是大部分民众都可以负担的起的金额
加油站加油这种事情,基本上就已经是“口头契约”了,双方都要遵守
民法153条第1项:“当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无论其为明示或默示,契约即为成立”
这项条款简易说明了契约成立的条件,只要双方同意便可成立契约,
不论是以书面或是口头在法律上都会有相同的效力。
假设今天有个老板和对方下了500万的订单,
结果过10分钟对方打电话来说他不小心帮老板下了全额订单总共1039万
已经签名确认好了材料都备好了等老板汇款就要开始作业了
如果你是老板你会自己吞还是叫对方吞?当然是对方阿
少在那里“才500元而已没差啦~我会自己付~”
今天如果换成539万我看你还有没有差
不要觉得好像加油站员工只是一个小工作
小事情都做不好以后万一真的有机会到大公司工作
还桶这种篓子看是要谁帮你忙
业务过失是身为员工很不应该有的基本错误好吗
作者: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0-08-06 13:11:00我记得有打发票几百块打成几百万的 觉得有差的一定很穷
这边智障学生仔太多 很难解释业务过失不能叫消费者吞
喔喔 可是这件里面,是老板把多出来的539万的货吃掉,
作者:
rinatwo (无)
2020-08-06 13:14:00会讲民法 但是不知道民法181 赞赞赞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20-08-06 13:14:00
阿灾!不当得利就返还…
作者: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0-08-06 13:14:00返还就返还阿 加油站自己带抽油器去抽阿该不会民法有规定返还的费用成本是要消费者吸收吧
要走不当得利就来我仓储拿多出来的货 顺便付保管费好了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20-08-06 13:16:00
那就达成共识就不会543…
作者:
rinatwo (无)
2020-08-06 13:16:00但依其利益之性质或其他情形不能返还者,应偿还其价额。
作者:
alwang (暱称回来吧)
2020-08-06 13:17:00开走就自己去找阿 不然开回来的时间跟油钱谁出?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20-08-06 13:19:00
就彼此喊价,民事庭天天嘛在吵这个,双方就去调解…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20-08-06 13:20:00
不成,法官就来算…
作者: skywinner 2020-08-06 13:41:00
问题是钱给500 货拿500 没问题啊 多出来订错的自己看着办 但不能说订错货都给你 钱只付500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