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来源: 联合报
记者署名: 王圣藜
完整新闻标题: 骗少女穿“肚兜、丝袜”迷昏性侵 保全公司经理判10年
完整新闻内文:
曾从事保全业的罗姓男子,以药物迷昏想打工求职的未成年少女,帮其中一人穿肚兜、丝
袜,拍下与他性交的猥亵照,性侵另名少女;法院审理,罗认罪,台北地院依2个儿少条
例“使少年被拍摄性交及猥亵行为之照片、影片”罪,重判罗有期徒刑10年。
罗原是某保全公司区经理,负责应征面试工作。他在人力银行网站搜寻未成年少女,以打
工面试为由,结识2名未成年少女,辣手摧花。
2018年5月5日,罗邀其中一人到新北市住处拍实习照,载她回住处前,将有镇定安眠效果
的药物加在饮料中请对方饮用,到住处,要求她去厕所换实习制服,趁药效发作,褪去少
女的内裤,再以手机拍下少女与自己性交的照片。
2018年5月26日,罗又实习为由,邀另名少女在新北市板桥捷运站碰面,载她回到住处,
借口要对方在制服内穿上肚兜、丝袜等情趣内衣,以拍摄面试照,用同样的手法迷昏少女
,再褪去情趣内衣,以手机拍摄少女胸部、下体的猥亵裸照。
检方指控,罗对第2名少女下手,一开始没有性侵得逞,同意载少女回家,不过,少女上
车后,再度陷入昏迷状态,罗见机不可失,将车子停靠路边,先到后座手淫,射精后,将
手上的精液倒进少女的嘴里,再以手机录下犯罪全程,并载少女去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被害人父亲报案,警方2018年12月5日持票搜索,在罗上班的保全公司查扣犯罪用手机、
情趣内衣,同一天,在罗的家中再扣得安眠药、情趣内衣、4双丝袜,检方起诉罗,罗向
法官认罪。
判决书指出,本案被害少女年仅15岁、16岁,罗利用她们有经济压力、找工作的机会,以
下药方式性侵,影响被害人身、心发展,考量他与被害家属达成调解,已相当程度弥补被
害人损害,2罪各判处7年6月,应执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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