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肥宅、鲁蛇以及前辈们早上好!
很多人认为别人做错事就该原谅不用负责,
那么我今天开一间餐馆,
别人点一百我给一万的量叫客人付钱,
反正又不是故意的,摸摸鼻子就算了嘛,
我是不是就赚翻了?
有没有八卦?
作者:
omfg5487 (suPeRthICc)
2019-08-06 10:30:00吉他
作者: Roooz (Roz) 2019-08-06 10:30:00
交易构筑在双方的同意之下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20-08-06 10:31:00供三小
作者:
ziso (ziso)
2020-08-06 10:35:00你自己吃也会发现吧...这也差太多
有吃下去就会认?点虾仁粥结果店家说误放龙虾肉进去,一碗一千五这样也能吞 ?
看是吃以前发现还是吃以后发现阿吃以后发现不就是跟现在美容诈骗一样
作者:
wang1b (唯i废文<3)
2020-08-06 10:45:00你举的太多了吧
其实我想了解的是,他这样跑走能不能算侵占啊?毕竟正式程序应该是销售方把货物回收(抽出来),途中若造成硬件毁损跟客户的时间浪费所需要提供的赔偿假设能量化并赔偿,就算不划算,也不代表消费者可以自行离去吧?当然我承认若所言属实真的是有讲好500那销售方就是完全责任啦,但这样扬长而去到底算不算侵占?或是有别的可能触法的范围?
作者:
yuugen2 (马英丸)
2020-08-06 11:17:00员工不抽出来怪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