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张文川
3.完整新闻标题:
工业铵粉制上千吨黑心海带 黑心商夫妇判刑1年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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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姓夫妻以工业级原料“碳酸氢铵”浸泡海带,高雄高分院二审改判潘姓夫妻无罪,检方
不服上诉,最高法院今天撤销发回重审,更一审再次逆转,各判刑1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
,全案定谳。(资料照)
高雄市从事海带加工业的潘姓夫妇,5年前被控用铵粉(碳酸氢铵)、明矾等工业等级原料
,加工浸泡海带,制造上千公吨黑心海带流入市面,全被国人吃下肚;一审将夫妇各判刑1
年2月,二审逆转改判无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销,更一审再次逆转,各判刑1年;最高法院
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潘姓夫妇自2002年起,在高雄凤山与大树区从事海带加工,为了节省成本 ,长
年向化工原料行购入铵粉(碳酸氢铵)、碱粉(碳酸钠)、矾粉(铵明矾)、保险粉(低
亚硫酸钠)、冰醋酸等工业等级原料,当做加工海带的法宝。
夫妇的黑心工法是,先用水浸泡海带至膨胀后,加入矾粉让海带变硬,隔天再加入碱粉、
铵粉变软,最后再添加保险粉以达保鲜效果,流入市场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食用。
2015年3月检方接获高市卫生局情资,深入追查蒐证后收网,估计夫妇在这13年间以黑心工
法制成上千公吨海带。
潘姓夫妻审理时自认是合法加工,法律规定有瑕疵;但一审高雄地院判2人有罪,各处刑1
年2月;二审高雄高分院认为,潘姓夫妇使用的添加物属“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
格标准”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并不违法,逆转改判无罪。
检方不服而上诉,最高法院认为,不可供人食用的工业原料,本来就不得添加进入食品中
,二审判决的认定有误,将全案撤销高雄高分院发回更审。
更一审认定,潘姓夫妇使用的原料外包装就已标明“仅供工业使用,禁止食用”,显然不
是可供人食用的食品,添加即属非法,因此认定有罪,依违反食安法判夫妇各1年徒刑,并
科罚金90万元,没收不法所得761万元。最高法院日前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50576
6.备注:
合法海带 你还不多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