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孟洁
3.完整新闻标题: 警察“捡尸”车内性侵干妈 最高法院判关3年10月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花莲县警局孙姓警员前年跷班开车带妻子、女性友人饮酒作乐,事后酒驾载妻子回家后,
心生歹念在车内亲吻、性侵酒醉瘫软的女性友人得逞,最高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判孙3年10
月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孙姓警员因小名和女性友人相同,平时称女性友人为“干妈”,他2018年6月
18日凌晨1时许备勤,接获女性友人的电话邀约,直接跷班开车载妻子、女性友人到卡拉
OK唱歌、饮酒。
事隔2小时,孙姓警员酒驾载妻子回家,再独自开车载女性友人返家,但途中见女性友人
醉倒瘫软副驾驶座,他心生歹念将车停在路边,亲吻女性友人,再袭胸并性侵得逞;孙姓
警员仍不罢手,双脚分别站在车内及车外,再度性侵女性友人得逞。
孙姓警员犯后在路边小解,未料女性友人意识不清移到驾驶座,放掉手刹车,让车子向前
滑行撞到电线杆,但女性友人持续昏睡不醒,导致孙问不地址,只好再开车回家停在路边
,让女性友人继续睡。
孙姓警员返家后,听到车子防盗警报器响,和妻子外出查看找不到女性友人,最后发现女
性友人哭着向邻居求救,指被孙姓警员性侵;法院认为,根据行车记录器、监视器画面,
认定孙姓警员性侵女性友人,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刑5年,二审改依乘机性交罪判刑3年10
月,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754327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