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案无所谓真相,目前就法院认定的逻辑是
章家(sogo原老板)控告李恒隆的部份,法院判李恒隆胜诉
虽然章家日后还会打官司,不过不重要了。
李恒隆跟徐旭东的官司,法院认定当初李恒隆的一人董事会所弄出来的的增资
会议记录,是记载不实(伪造文书),但经济部商业司当初已核准,故行政诉讼
是徐旭东赢了。 李恒隆的策略就是想翻案,方法就大家最近看到的新闻,
sogo案可说是一页政商关系勾结史,当年章家老老实实把sogo卖了,
别想东想西的,百亿台币早已落袋囉。
※ 引述《waakye (明天的太阳)》之铭言:
: SOGO事件有没有懒人包阿
: 到处爬文 都很零散
: 公司法第九条
: 公司负责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他从业人员若犯刑法伪造文书办理设立或公司登记,经
: 法院判决有罪确定后,由中央主管机关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或废止登记。
: 要是真的顺李恒隆的意可以溯及既往
: 那SOGO就可能被撤销或废止登记
: 但这样SOGO不就没了?? 既然没了怎么抢经营权??
: 本鲁这边看不太懂阿
: ※ 引述《s910 (s910)》之铭言:
: : 原本sogo是太平洋建设的
: : 跟李恒隆一点关系都没有
: : 后来成立1000万的控股公司把股票跟了李恒隆代管
: : 结果李恒隆就这样把sogo吃掉了
: : 为什么李恒隆现在好像认为 sogo原本就是他的?
: : 怎么那么不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