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徐恺昕
3.完整新闻标题:
车借儿开“国道狂飙时速176公里”...遭吊牌3个月!她向法官求情遭驳回
4.完整新闻内文:
车借儿开“国道狂飙时速176公里”...遭吊牌3个月!她向法官求情遭驳回
2020年08月02日 10:53
记者徐恺昕/苗栗报导
周姓女子今年元旦把车借给儿子,没想到儿子却在国道上狂飙时速176公里,害她因此被
处1万2千罚锾及吊扣汽车牌照3个月。周女因上夜班需要用车,遂提起行政诉讼求情。苗
栗地院审理时,法官虽心疼周女处境,但认为尚难据此作为免责或改罚的理由,审结驳回
她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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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女子的儿子在行经国道3号南下新竹宝山段狂飙176公里,遭国道警依法举发。(图
/翻摄Google map)
周女的儿子1月1日下午1时10分,行经国道3号新竹县宝山乡路段处时,被雷射测速照相系
统采证到时速176公里,由于该路段最高速限110,周儿明显超速66公里,国道警依法举发
。对此,新竹监理所苗栗站裁罚1万2000元罚锾,吊扣汽车牌照3月,记违规点数3点,并
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周女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她表示一切都是自己教导不周,儿子才会在高速公
路上狂飙,但在此也向法官求情称,现在这台车是她上班的交通工具,若不能用车,生计
将受到严重影响,加上她原本都是上早班,骑车还勉强可以,无奈因疫情影响,现在都改
上晚班,夜晚的山路崎岖实在危险。
周女强调,不是恳求不罚,只是希望能有其他代替方案,毕竟她现在60岁了,求职不易,
还有贷款要缴,真的不能没有工作。
新竹监理所回辩,周女能容任儿子狂飙时速176公里、严重超速66公里,可见她并未善尽
自己身为车辆所有人的管理责任,现在处分吊扣汽车牌照,只是基于维护交通安全的重要
公益,又周女并非因此丧失工作机会,她其实仍可以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代步上班。
苗栗地院审理时认为,周女所属车辆严重违规超速属实,新竹监理所仅是依法开罚,并没
有问题;至于周女处境,虽然其情可悯,但这样的主张依法无据,法官没有裁量免罚的余
地,审结判定撤销无理由,应予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关键字:狂飙 国道 176公里 吊扣汽车牌照 求情 生计 苗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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