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bmarly (看到毛了)》之铭言:
: 在李登辉当总统之前
: 每一任总统都是当到死为止
: 如果当初没有推总统直选
: 现在会是怎样的情况啊?
: 有卦吗?
总统直选=民主改革?
谈到李登辉的民主改革,最被拿来称道的有两个,一是国会全面改选,二是总统直选。前
者我同意,但后者呢?如果问十个人,可能有九个半认同,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照例先说结论:从政治制度上看,“总统直选”从不等于“民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
中南美洲那些和美国一样采总统制的国家,虽然总统直选了很多年,但其实民主化的程度
却不高。反观大多数老牌民主国家甚至美国,总统直选的反而很少,甚至有国家元首采君
主世袭制的。
你会说,那是因为他们采取内阁制啊。没错,这就是正解。总统直选无否无关一个国家民
主与否,主要是政治体制和法治、人权保障等其他方方面的问题,才是与民主化直接相关
的,与总统直选“毫无关系”。
这里不谈其他政治文化和人权保障等议题,单纯谈制度设计与民主的关系。基本上,民主
国家设计制度,是基于两个不同的前提,一个是“分权制衡”,美国的三权分立属于这一
派。这派认为权力垄断必然腐败,所以必须彼此制衡。
另一派则是“责任政治”,就是“权力向权力的来源负责”,内阁制是代表。国会议员的
权力来自人民,内阁的权力来是国会议员,所以除了定期改选,国会议员可以倒阁,内阁
可以解散国会直接诉诸人民。
一般人会告诉你,内阁制和总统制无所谓好坏。但我肯定的说,内阁制绝对优于总统制。
这是另一个题目,在此不多说。但我要讲的重点是,从民主化的角度看,无论你是基于权
力制衡或责任政治,都算是符合民主的设计。
但历经几次修宪,我们的政府体制被称为“四不像”是有道理的。我认为祸因旧来自于总
统直选。依照原来宪法设计,其实是倾向内阁制的,换句话说,总统只是虚位元首。即使
在修宪后,总统可任命行政院长,但倒阁权的设计却让体制仍带有强烈内阁制色彩。
但因为总统直选,总统不可避免拥有最强大的民意支持,远远超过宪定“最高行政首长”
的行政院长,于是双方权力产生失衡,倒向总统。而在制度上,却没有任何制衡总统的机
制,就造成了“有权者无责”、“有责者无权”的权力乱象。
如果你的宪法无意赋予元首相当的实权,总统直选到底意欲为何?
所以,你还认为总统直选是民主改革吗?
在我看来,那只是政治强人为求掌握权力的政治手段而已。而且,正是近三十年台湾权责
紊乱、民主无法完全巩固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