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华人文化中有一种假掰到不行的“死者为大”概念,
只要人死了,无论如何就是大大大。
那假设今天有两个人过世,背景分别如下,哪位比较大呢?
(1)
黑道大仔,擅长经营理财,短短年间名下土地暴增至百余块,
且平常跋扈至极,常常在跟别人讨论时,一言不合就说:人多一点再来辣~
(2)
担任过一家家族企业的董事长,
任内成功把人治色彩极重的家族企业转型成专业经理人管理,
把过去那些领高薪不做事的叔公婶婆通通扫地出门,
让该企业成为华人世界的典范。
以上哪位比较够格讲死者为大呢?
又能够去哪位的灵堂前比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