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故意伸很出去 架人拐子那种
就稍微伸一点 让在走道穿梭的旅客 大腿不小心会摩擦到手肘 的这种距离
我有次就这样 南下回台南
到员林站 不知道刚好是下课时间还是怎样 一堆学生妹
由于手肘外伸的角度很难拿捏
太出去会显得太刻意 太进来就没有效果
所以 在我的手肘与女高中生裙子底下的裸腿摩擦到的那一刻
就好像统一发票中1000一样的兴奋
由于我当时在假装睡觉 又让人觉得我是被动的被碰到
所以不仅不会被怀疑性骚扰 女高中生还很有礼貌的跟我致歉
推文也别在那里酸
女高中生的大腿 你们碰触过吗?你们不向往吗?
这就是你们跟我的差距
怕违法?
脑袋内淫秽下流的思想 是没办法被当作乘堂供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