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时速55撞死闯红灯推车伯 70岁女驾驶称“

楼主: togs (= =")   2020-07-29 14:07:12
※ 引述《SakuraYui (樱花虾)》之铭言:
: 余女在车祸之中也受了轻伤,抵达医院后随即向警员表明自己是肇事者,并且愿意接受裁
: 判。她坦言,当天开车去买货,回程时撞伤林男,“他当时不是走在斑马线上,我在很远
: 的距离就开始刹车。”
上面驾驶提及的: 死者当时不是走在斑马线上
这句话到底是真是假?
: 不过,高雄地院法官参阅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认为肇
: 事主因是余女未注意车前状况还超速,林男闯红灯则是次因,考量到她事后积极以实际行
: 动填补损害,也相当懊悔,最终依汽车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因
这条不太懂?
=> 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上网查看到斑马线)不依规定让行人优先通行
这里的<行经>是指车轮压在斑马线上时吗? 还是车子全部离开斑马线之后也算在内?
A: 如果这条是指压在斑马线上时,则采用这条,表示该驾驶说谎?
B: 如果是指<只要经过斑马线之后都算>,
那么具体而言,经过斑马线之后隔多远,驾驶都需礼让行人?
(此处先不论法官是否有误判)
有没有人知道行经到底具体而言是怎么解释?
还是其实死者就是走斑马线? 因此驾驶还是被判有罪?
作者: flavorBZ (爱BZ)   2020-07-29 14:09:00
人死不能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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