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闻标题:
绿委助理关说劳动部辩选民服务 高院判4年6月
4.完整新闻内文:
立委许智杰国会办公室前主任陈永胜2016年涉违法替业者下条子,施压劳动部减少违规裁罚
金,陈在法院审理时坚称是“选民服务”,新北地院依图利罪判他5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5
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改判陈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4年。
同案被告、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约聘检查员张硕芳维持一审1年4月徒刑,褫夺公权2年,
缓刑4年刑度。
本案是调查桃园市“富奕达”公司滥倒有害废弃物的案外案。检方当时发现“富奕达”叶姓
负责人(另案侦结不起诉)担任中坜工业区厂商协进会理事长期间,曾帮其他业者牵线,找
陈永胜帮忙“关心”劳检裁罚案件,减少裁罚金额。
张硕芳2015年9月4日上午,前往隆嘉公司、隆佳公司执行劳动条件检查,2家公司各有6项违
规,张返回北区职安中心后,即在线上劳动条件检查资讯系统内建档。隆嘉公司、隆佳公司
郭姓实际负责人得知检查结果后,向陈永胜请求协助减少裁罚。
新北地院判决指出,陈永胜接受请托后,与北区职业安全中心科长陈安境(遭判1年8月徒刑
,褫夺公权3年。缓刑5年。)搭上线,由于裁罚没办法撤销,陈等人经过讨论,最后由陈和
张涂改违规纪录,将12项违规改到剩3项,罚金从24万元降为6万元。
“我会这样做,是因为有立委跟长官的压力!”陈在新北地院审理时表示,立委关切的案件
如果没处理好,动辄影响单位的预算,自己可能也被长官怪罪,一时没考虑周全,才会犯错
。张硕芳表示,当时到职仅3个月,没有说“不”的权利,长官交办什么,只能照办。
陈永胜否认施压,坚称是“选民服务”,并强调自己服务廿多年,从来没有胁迫任何公务人
员。
高院认为陈永胜担任多年立委助理,要求承办人应减少、免除裁罚,已超出合法的选民服务
范围,陈犯图利罪部分,是无公务员身分之人而与有该身分之人共同实行犯罪,依刑法但书
规定可减刑。
高院撤销陈永胜判决的原因包括新北市调查处的证据能力、一审未依刑法规定减刑等。合议
庭衡量陈永胜为立委办公室主任,却不以正途协助立委执行职务,反而利用这优势地位迫使
行政机关图利他人,戕害了立法、行政机关形象,也图利隆嘉公司、隆佳公司共减少18万元
的裁罚,因此判他4年6月徒刑。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73650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