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水表”去年爆增7倍、仅2成开罚 蓝委提案删《社维法》“散布谣言罪”
风传媒 记者潘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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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警政署统计资料,2019年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散布谣言罪”移送案件
数较前年暴增7倍,但裁罚率却只有2成,引发讨论。示意图,非关新闻个案。(资料照,
苏仲泓摄)
2019年底,台大政治系教授苏宏达因先前批评故宫政策,遭依因散布谣言违反《社会秩序
维护法》(社维法)移送裁处,结果士林地院裁定不罚;本月初,监察委员委仉桂美发布
调查报告,表示该案侦办有3大违失,要求警政署检讨改进,这也让《社维法》的“散布
谣言罪”(第63条第1项第5款)是否防碍言论自由再引发讨论。从数据上看,2019年警方
依该法移送案件数,较前年暴增7倍,且裁罚率仅2成;警方也因频繁对网上言论“查水表
”侦讯扰民,引发外界质疑。
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接下来将提案将把社维法“散布谣言罪”删除。据警政署数据显示,依
《社维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规定“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移送案件,2011
年移送案件数为0件;2011年至2017年总计51件;蔡政府全年主政时的2017年为12件,201
8年增至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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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散布谣言”移送案件暴增 2020半年不到已远超去年总和
值得注意的是,自蔡政府宣示打击假讯息后,2019年移送案件暴增至151件,等于是前年
的7倍;甚至在今年1至5月就已经高达233件,远高于2019年全年数量。这显示2种可能,
一是选前检举移送的案件还没消化完毕,再者则是告发的案件量增长趋势,未因选举结束
降低。
但在移送件数攀升之际,法院定罪率却仅2成。依照监委仉桂美、刘德勋及包宗和提出的
报告,警察机关依《社维法》第63条第1项第5款移送者,2017年至2019年,移送件件数分
别为12、21、151件;法院裁定不罚者则分别为8、10、109件,去年不罚的比率甚至高达7
2.2%,等于连法院都不埋单。也因此报告里提醒,要件不符者不应任意移送法院,以免侵
害人民言论自由,甚至造成寒蝉效应。
大选成飙升主因?近9成移送案件都是“主动查处”
至于为何去年以此法移送案件量暴增?警政署表示,去年7月3日曾针对处理假讯息曾颁布
计画,内容包括分配工作内容、业务、也有辛劳度奖励。虽然警政署称“没有绩效评比、
没有要求一定业绩”,但对照公开资讯,为因应今年初的立委总统大选,去年7月3日成立
的“网络争议(假)讯息专案计画”,还扩编小组成员为111人,显然成为案件成长的明
显原因。
另外,摊开案件来源数据,警方移送案件多,是否是民众检举量增加而“不得不为”?事
实并非如此。从移送案件来源分析,去年移送的151件中,警察机关主动查处就达77件、
其它机关移(函)请调查则有55件,几乎各占一半,民众报案与陈情才仅占1成;今年前5
个月的233件中,警察机关主动查处与其它机关移送两者相加也高达203件,更将近9成,
等于几乎都是公部门主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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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前选后差很大!”苏宏达:显见政治目的很强
苏宏达接受《风传媒》采访时表示,先前自身的遭遇,令他觉得执法滥权问题严重,且《
社维法》更是戒严时期的产物;苏也提到,当时员警还说要向调查局交差,说是“上面”
不准结案。苏称,选前很多人因为在LINE群组或脸书贴文都被查,选后又都没有了,显见
政治性目的很强,是为了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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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认定台大教授苏宏达(25)批评故宫政策的评论属言论自由范畴,最终裁定不罚
。(资料照,陈韡志摄)
蒋万安受访时则指,苏宏达老师事件一出,会令民众在网络发言、转贴文章时有寒蝉效应
,连转发文章都担心触法;且调出数据一看,法院有7成多案件都不罚,代表许多民众都
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再者,法条中对于“谣言”、“影响公共之安宁”定义都太空泛,
不符合法律明确性。
蒋万安认为,应该在维护言论自由与打击假消息间取得平衡,政府建立事实查核机制后即
时澄清。另外,包含《灾害防救法》、《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传染病防治法》、《食
品安全卫生管理法》都已对假资讯散布有所罚则,应依讯息种类回归这些法律处置。
“散布谣言”属言论自由范畴?蓝绿委都曾提出修法草案
在这届立委中,国民党立委叶毓兰日前也提出修法草案,认为该法要件模糊,加入“散布
谣言,足以影响有关社会经济、民生、医疗等事项之公共秩序或社会安宁者”字样,并且
“以善意发表言论,依行为人之能力经相当查证者,不罚”。叶表示,《社维法》这条“
散布谣言”里面有许多太容易变成政治操作,有“扩大打击面”的嫌疑,利用警察启动侦
查的较低门槛防碍言论自由,这是很糟糕的。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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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叶毓兰日前提出“社会秩序维护法第第63条条文修正草案”。(取自立法院第
10届第1会期第5次会议议案关系文书)
事实上,不只蓝委对此法认为有修正必要,早在2013年的第8届立委第4会期,包含民进党
立委刘建国等17名立委也提案,认为《社维法》的“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
应删除,当时的修法提案说明还写到,“现今言论自由的意识高涨,即使是谣言亦应受到
言论自由之保护,更何况大多数事件难以求证,故难以判定是否为谣言还是真实的传言,
是故亦应一并删除之”,显见对此法应删修的意见应是蓝绿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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