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其实这个警官真的有学以致用
相信现在台湾警察还是有教刑求吧
或者警察间互将经验承传
看来警察还是有认真学的...
※ 引述《buzu ()》之铭言:
: 抓男童头往水里压被告杀人未遂 涉案人竟是警官 联合新闻网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734598
: 记者邱瑞杰/新北即时报导
: 桃园市中坜区一家游泳池儿童戏水区,传出男子不满6岁男童朝他踢水,涉嫌掐著男童脖
: 子往水里压,被警方依杀人未遂罪嫌函送法办。涉案人是新北瑞芳警分局陈姓警官,分局
: 今表示,双方说法间有落差,已要求陈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