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youtuber部落客发业佩雯,
一定不能先全额给钱。
通常都会白烂的...
我也有这样经验
三年前,我找了一个实况界还算小有名气的技术型youtuber
请他帮我开箱测试
当时候没有经验
我先全额汇款给他,
设备也先寄给他...
汇款后,就没有发任何的相关文章或影片
直到今年的5月,他才主动说要退款给我
但是我借给他的设备还没有拿到
只是看到这篇文章,
真的有感而发
不管对方youtuber部落客多有名气
都不要先给他钱
以我的例子来说
虽然没有多少钱,真的学了一课
找人开箱发文拍影片,还不如自己拍比较热诚
※ 引述《Eliphalet (高等游民)》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ETtoday
: 2.记者署名:
: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婚纱部落客“收钱不发文” 业者狂喷14万飞韩国外拍…气炸要她吐钱
: 4.完整新闻内文: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3557/d3557233.jpg
: ▲知名婚纱部落客被合作厂商控告拿钱不发文。(示意图/pixabay)
: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 一名拥有一万多人追踪的婚纱部落客,遭到合作业者控诉“拿钱不发文”,业者前后付了
: 十多万飞韩国的食宿费用后,却迟迟不见文章刊登,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要求退钱,案经新
: 竹地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契约为有效契约,部落客应依约退还16万4033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581/d4581602.jpg
: ▲业者前后花了17万多,与部落客谈好2篇发文,却1篇都未发布。(示意图/pixabay)
: 婚纱业者向法官表示,他与网络部落客V小姐于2017年3 月签立合作A契约,约定由业者提
: 供婚纱并支付3万5千元,请V小姐试穿后发体验网文,V于6月前往试穿,业者则当日汇款3
: 万5千元给她。后来V小姐告知,若提供她到韩国拍摄婚纱,还可以帮写拍摄过程文章发布
: ,对业者来说有极佳的宣传效果,双方再于2日后约定B契约,以支付3万5千元的写手费,
: 及支付飞往韩国的住宿车马费,请V小姐帮发体验文,之后V小姐在7月飞往韩国拍摄婚纱
: 照3天,而业者则负担期间所需14万1818元。
: 没想到V小姐飞往韩国拍完婚纱后,却迟迟未就当时约定的A、B契约发文,业者多次联络
: ,但V小姐均不理,无奈之下,只好在11月向V小姐表示终止A、B契约,并要求返还17万
: 6818元(A契约写手费3万5千元及韩国行程14万1818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4624/d4624935.jpg
: ▲法官认,V小姐与业者签下A、B契约,却未依约发文,判须返还16万余元的不当得利。
: (示意图/免费图库Unspalsh)
: V小姐则向法官辩称,2017年2月自己获邀请撰写试穿文,对方并以3万5千元为代价帮忙试
: 穿婚纱、撰写分享心得,并经业者校稿后发文,而自己已于6月完成婚纱拍摄,因对拍摄
: 结果满意,才邀业者以相同模式至韩国拍婚纱,业者也同意负担她与友人飞往韩国的拍摄
: 费用。她在7月2日完成A契约文章,7月5日飞往韩国拍婚纱,由于业者始终无法提供韩国
: 拍摄资料,亦未依契约付撰文费,因此B契约才无法履行,她认为,业者应该自行负担不
: 履行责任。
: 业者则出具双方对话内容表示,A契约的体验文根本只是草稿,并非正式文,当时V小姐还
: 同意要修改,还要放入公司的标示。
: 法官调查发现,婚纱业者与部落客V小姐约定合作A、B契约,并飞往韩国完成拍摄,然就
: 其A、B契约,V小姐至今都未能将正式体验文交给业者,直到11月,业者才向V小姐表示
: “. . . 真的不需要了”。
: 法官认,按民法第528条、第547条、第548条第2项、第549条第1项分别定有明文明文规定
: ,当事人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经对方同意即为契约,依习惯或依委任事务之性质,应给与
: 报酬者,若因故导致未处理或终止,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委任契约,受任人可就已完成部
: 分请求报酬;而V至今却无法提出正式文章交由业者,足以认定被告迄今未履行A 契约。
: 再就B契约部分,法官发现V小姐于6月3日以LINE向业者表示,“…这篇对我的店家绝对有
: 超高价值~所以这篇文章我会以工作的形式让效果达到最好! 文章费一样$35000!2篇文
: +FB会贴最新状况的文或直播。车马费及住宿部分由店家支出. . . ”等语,所以B契约
: 内容为分享工作形式,且以社群软件张贴或直播拍摄婚纱之最新状况,V小姐也在拍摄时
: 自行或委托友人协助拍摄,但拍摄后却未向业者提出需要婚纱照片的要求,之后业者跟她
: 联系,她也以身体不舒服为借口推托,因此,V小姐辩称是业者迟迟不肯提供拍摄资料的
: 辩词难以采信。
: 法官认,V小姐因己之故造成A、B契约无法履行,依法应返还A契约报酬3万5千元、B契约
: 韩国食宿14万1818元,虽V小姐飞往韩国花了机票钱2万5570元,但依双方之前约定内容,
: 机票费业者仅负担1万2785元,其余款项则需V小姐自行吸收,因此法官判定,V小姐总共
: 应返还16万4033元的不当得利。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26/1769168.htm
: 6.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