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抓到了!狙击手藏楠梓大楼开枪原因曝

楼主: ymuit (眼眸之珠)   2020-07-26 2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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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吴奕靖
3.完整新闻标题:
独/抓到了!狙击手藏楠梓大楼开枪原因曝 弹雨狂下水塔标靶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吴奕靖/高雄报导
高雄市一名Z男po文指控自家住宅对面的大楼,有不明人士拿枪打住宅水塔,造成水塔出
现好几个凹洞,同时表示这个现象已经好几个月了,甚至有一次还亲眼目睹他从窗内伸出
枪管,吓出一身冷汗,所以求救网友该怎么办?是否应该报警?目前警方已经抓到这名枪
手,今年25岁,他表示“单纯试枪好玩”。
Z男在13日的时候,在脸书社团当中po文询问,表示发现住宅附近的大楼在不定期时间,
像是12日的晚间10点多,有人从住宅窗户弹袭他住家大楼水塔,造成水塔表面出现好几个
凹洞,事后在水塔附近捡到“BB弹”,所以才向网友发问是否要先找管委会或是直接报警
处理。
而记者透过通讯软件找到了这名Z男询问情况,Z男说自己是住在高雄市楠梓区加宏路附近
的民宅,虽然从po文之后类似情况已经减少,不过还是有,甚至有一次还捡到“小铅球”
,而且水塔都被打出好几个凹痕,而自己还曾经目击凌晨时间有伸出枪管,当下有用手机
拍摄,不过受限画质看不太出来,但是自己有亲眼看到。
Z男说:“时间是满久的,原本我们以为是什么杂七杂八的东西,空气杂尘什么地,是看
到这种情况才知道是有人故意打的”,至于有没有报警,他则表示自己是租客,所以请房
东来处理,不过目前房东似乎没有报警,所以他才上网来询问该怎么办”?
不过这起案件经过《ETtoday新闻云》报导后,楠梓分局进行侦办,依被害人所述进行比
对后,发现嫌疑人疑似住楠梓区宏昌街附近。经前往探查发现,该户中有一名25岁的梁姓
男子平常有玩生存游戏的习惯,开枪原因只是单纯恶作剧试枪,警方已经将他通知到案,
同时会依照毁损罪送办。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26/1769632.htm
6.备注: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030/d5030449.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030/d5030450.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030/d5030452.jpg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030/d5030451.jpg
作者: aassddgg (BallV)   2020-07-26 23:40:00
没有人能逃出我的双眼。
作者: foolfighter (傻瓜斗士)   2020-07-26 23:40:00
高雄不意外
作者: DustToDust (抱着她想着妳 )   2020-07-26 23:40:00
好玩吗
作者: smpian (God hate homophobian.)   2020-07-26 23:41:00
水塔又没漏水,是要告什么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6 23:44:00
毁损是告不成啦 不过不硬办的话又要靠北警察没做为了
作者: wastetheone (loyason)   2020-07-26 23:45:00
挖尬意庆记 ㄏ胜
作者: zzro   2020-07-26 23:45:00
业余的就不要乱射了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6 23:46:00
如果今天警察说纯属民事损害赔偿 酸民又要酸警察吃案了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20-07-26 23:47:00
为什么不能告毁损 外观毁损也是毁损你们的法律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作者: shala (沙罗)   2020-07-26 23:48:00
打回去啊,吓他一次就不敢了
作者: Stunts (时间.空间)   2020-07-26 23:49:00
告杀人罪吧 打到头绝对脑出血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6 23:50:00
楼上上懂毁损的定义吗?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20-07-26 23:51:00
楼上,好好的水塔被打出凹痕,丧失了原有的设计感,我不能主张? 好吧,也许台湾的法律实务就是这么扯难怪要引进国民法官制度
作者: tryik (黎)   2020-07-26 23:54:00
对啊 不然刮花车子也是没失去功能啊,不能告?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6 23:54:00
你可以主张阿 那是你的权利 只是法官不会认同而已
作者: tryik (黎)   2020-07-26 23:55:00
法官会不会认同就是法官的判断了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6 23:56:00
刮花车子谁说没失去功能?不是主张车子功能 要主张烤漆失去保护 防锈的功能 法盲一堆 法律只保障懂法的人
作者: tryik (黎)   2020-07-27 00:01:00
那水塔也可以主张,水塔结构被铅弹破坏,本来就是可以主张损毁,至于成不成立就是法官判断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7 00:02:00
告诉是你的权利阿 但是硬要告最后告不成也是浪费时间
作者: tryik (黎)   2020-07-27 00:02:00
不然刮车改成喷漆如何?就不能告了?
作者: Gallardo   2020-07-27 00:05:00
高雄 25岁年轻人 迈粉不意外
作者: loveloser (不良猪)   2020-07-27 00:06:00
你要告啥都可以 告杀人未遂也可以 重点是能不能告赢阿告不赢的硬要告 浪费时间 浪费社会资源 你自己爽而已反正台湾对滥诉的处罚是0 除了无中生有 只要爽都可以告
作者: kumori (TSUYOSHI)   2020-07-27 00:37:00
玩生存的不会拿铅弹跟动能那么强的枪好ㄇ橘色的印象中是加重弹吧 爱枪的也不会用这种弹 伤枪管
作者: Kaids (凯凯)   2020-07-27 00:46:00
所以认为告他是滥诉的你家的水塔随便给人试枪无所谓是吗?
作者: sluttervagen   2020-07-27 00:53:00
你爱告去告阿,但刑事就是不会成立,这个案子就是要走民事毁损必须致令不堪使用,楼上车子刮花确实不算毁损不算刑法定义的毁损,你只能循民事管道求偿不要毁损2个字看到就望文生义,法律不是这样用的你要告刑事也可以,不起诉而已你不爽还可以交付审判,不过交付审判强制律师代理你有钱就去阿刑法上的毁损最高法院有明确的定义,不是容许你用自己的主观想法解释的
作者: ggrreeeenn (小绿绿)   2020-07-27 01:02:00
民事成立就好啊,要求回复原状就要得到赔偿了
作者: jabari (Still不敢开枪的娘娘腔)   2020-07-27 01:15:00
看起来像正露丸
作者: aisitelu (无)   2020-07-27 01:40:00
告社维法吧
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长)   2020-07-27 01:52:00
毁损罪是 "或" 致令不堪用看来台湾法律人读的中文跟我们都不同 难怪这么毛多
作者: nalthax (书虫一枚)   2020-07-27 02:30:00
爱试枪不会打自己的水塔?有人受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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