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包恩
※ 引述《b93173 (鬼见愁2.0)》之铭言:
: 安安
: 由于政府力推发票电子化,
: 最近决定申请手机条码,
: 另外平常觉得找钱掏钱很麻烦,
: 所以平常也习惯用信用卡或电子支付,
: 但最近弄了信用卡载具归户,
: 想问结帐刷信用卡前还是要先出示条码,
: 这样设定app归户的用意是什么?
: 如果用电子支付还要先开手机条码,
: 然后再开支付的,
: 怎么这么麻烦,还是我不会用?
: 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也是这样用吗~
包恩是建议啦,除非是在确定可以用信用卡载具的地方,
不然用手机条码会比较保险,而且信用卡载具会因为人员不熟悉操作而不会存
目前包恩确定可以用信用卡载具,且人员操作很顺的,
就只有7-11、全家、新光三越三个而已,其他常常都直接说不能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