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实务上其实要把人赶走也不是难事啦,
按照维也纳外交领事公约,只要把相关人员全部列为不受欢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
就可以拒绝入境或限时驱逐出境,而且是不论何时、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9条:
一、接受国得随时不具解释通知派遣国宣告使馆馆长或使馆任何外交职员
为不受欢迎人员或使馆任何其他职员为不能接受。
遇此情形,派遣国应斟酌情况召回该员或终止其在使馆中之职务。
任何人员得于其到达接受国国境前,被宣告为不受欢迎或不能接受。
二、如派遣国拒绝或不在相当期间内履行其依本条第一项规定所负义务,
接受国得拒绝承认该员为使馆人员。
所以基本上只要中国打死不撤,美国可不再视其为外交人员,撤销外交签证,
堂堂领事馆中国外交官就会变成逾期居留的非法移民了。
再来就是乡民常说的使领馆视为领土延伸,这个概念其实是有些误解的,
驻在国当地政府机关、人士不得任意进入使领馆,是来自于第22条的使领馆不得侵犯:
一、使馆馆舍不得侵犯。接受国官吏非经使馆馆长许可,不得进入使馆馆舍。
二、接受国负有特殊责任,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保护使馆馆舍免受侵入或损害,
并防止一切扰乱使馆安宁或有损使馆尊严之情事。
三、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
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
所以实务上如果使领馆里面发生命案,调查权跟管辖权还是在驻在国手里的,
像上次的沙乌地驻土耳其领事馆发生杀人案件,管辖权还是在土耳其手里,
没有使领馆视为沙国领土这回事。
回到中国这个状况,只要美国宣布不再视为里面的人员为外交官,
馆舍也不再是外交机构,如果中国领事还是打死不撤,
基本上就会变成一群来自中国的非法移民窝藏在一栋建筑物里。
如果这栋建筑物租来的,是美国人或美国政府持有,那就更简单了,直接收回就好。
如果这栋建筑物是登记在中国政府的财产,那就要宣布不再视为外交机构。
当地警力跟移民署,甚至是FBI,就可以杀进去一个一个把他们拖出来,
关进非法移民收留中心,这就不好看啦,堂堂中国外交官变成美国阶下囚。
但也说不定就是中国外交官想要的,毕竟如果中国领事自己撤了,
以中国官场的调性,回去就变成罪人了,被批斗被穿小鞋拉下来斗到臭。
倒不如变成美国阶下囚,激起民愤,他就会是中国抗美的英雄了,回去升官发财少不了。
看看后面会不会这样演吧?
※ 引述《shoga (欢迎 来自星星的Elohim)》之铭言:
: https://tinyurl.com/y4jwvyk5
: 休士顿领事 Cai Wei说中国拒绝迁出,今天会正常开店,再看未来会怎样
: 美国违反维也纳公约,请收回决定
: 中国会为最坏的情况做准备也已经作出抗议
: 备注:
: 房客不搬房东奈我何? 押金让你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