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奶奶自愿又你家没钱的话 就是要安乐死了
: 活90岁也够本了 根本就不是重大伤病的问题好吗?
: 一个多病的老人 每个月都要多付5W元左右
: 安乐死之后就不太有这样的开销了
: 反正台湾以后面临到少子化又高龄化 安乐死迟早是必经之路
: 不然不但拖垮健保 然后又老人也没办法仰赖年轻人去养
: 不就是安乐死唯一一解
安乐死别人家的人(?)
真有脸讲
安乐死不是万灵丹啦
不然你治不好的 要花大钱的病 直接就安乐死就好了
不就快又简单
安乐死我认为很困难推动跟人权有关 又跟利益有关
1.
人权:人有没有决定以"医疗面"自杀的自由?
我们知道人要自杀当然很容易 你去隔壁上楼跳下去就结束了
但是你有没有权让医疗帮你自杀呢?
这算不算加工自杀?
就跟器捐有点像 器捐都有可能被打成加工自杀了
反过来说 今天有年轻人骑车出车祸 半死不活
请问她要不要安乐死?
她要不要器捐?
而如果她其实"有机会"救的回 但可能终身残障
但要面临高额赔偿 而黑市掮客来游说说 把器官捐出去就能打平这些开销
那是不是一个医学上不该死的人却死了?
当然我例子说得很粗略
只是说 当你可以很自由的决定是否该安乐死
那必然会有些利益(如器捐)或是社会的压力去左右决定
这种东西其实是跟人的基本价值相悖的
人鱼沉睡之家书里就有类似桥段
一个植物人的家属想继续keep那个植物人 可是却有急需心脏捐赠的协会在施压...
当安乐死变得更容易 这些事会不会有可能更"不自然"的发生?
我本身虽然反对无效医疗 觉得这很浪费医疗资源
但是无效医疗跟安乐死并非一体两面
这真的要花太多时间探讨了 不是简单的二分法
或是觉得开放安乐死就能搞定所有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