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中国时报
2.记者署名:
许哲瑗
3.完整新闻标题:
电子烟无法管 新北诉讼全败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0-07-23/656/B19A00_P_01_02.jpg
电子烟盛行却无法可管,业者提行政诉讼,新北市卫生局半年内连续败诉3次。(新北市卫
生局提供/许哲瑗新北传真)吸菸有害身体健康
芦洲林姓电子烟业者,日前遭卫生局裁罚3万元,他不服提讼,法院认定电子烟非《菸害防
制法》规范物品,卫生局用“制造、输入或贩卖菸品形状物品”开罚无理撤销裁罚,这是新
北卫生局一年内第3件败诉案,败诉率百分百,台南却有公部门胜诉案例,见解不同民众也
无所适从;卫生局坦言,中央再不修法将重创执法威信。
法曹见解不同 南市曾胜诉
电子烟品项琳瑯满目,卫福部日前公告修正《菸害防制法》,拟将电子烟、加热烟列为“
类菸品”,但尚未定案,目前只能依《菸害防制法》第14条“不得制作、输入或贩卖菸品形
状的糖果、玩具等”,裁罚电子烟使用者。
新北市2018年迄今共依法裁罚22件电子烟品,其中共9件提起诉愿,7件遭主管机关驳回、
1件诉愿成功、1件仍在诉愿程序;被驳回的案件中,有2件进入法院行政诉讼程序。
行政诉讼第1件,杨男去年5月从国外输入一批电子烟,遭卫生局裁罚1万元;新北地院认
为,这批电子烟外观,与《菸害防制法》订定的菸品形状不同,今年2月判卫生局败诉;全
案上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卫生局再败。
去年芦洲区林姓业者遭查获30件电子烟品,卫生局裁罚3万元,业者辩称该产品仅添加食
用甘油、调味香料等,与市售精油雾化器几乎无异;新北地院认定其中23件电子烟品非“长
条状”菸品外观,不符要件撤销原裁罚,仅认定7件长条状物品成立,改罚7000元,全案可
上诉。
有害健康 促中央尽速修法
卫生局健康管理科长陈欣蓉坦言,电子烟虽未添加尼古丁或焦油,但成分不明、危害健康
,目前只能依菸害防制法第14条开罚,业者为规避罚则,改作手表、usb等奇形怪状,导致
“明明就是电子烟但罚也罚不到”毫无吓阻作用。
陈欣蓉认为,新北卫生局连续被判败诉,但台南地院却有类似案件胜诉案例,各地见解有
异,中央再不尽速修法,恐让稽查单位无所适从。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newspapers/20200723000721-260107
6.备注:
不只新北政府,全台地方政府不断“违法行政”,扩张行政权的函示被法院多次打脸,却依
然故我,继续违法。
为什么台湾行政单位权力可以无限扩张到这种无法无天的地步?
https://i.imgur.com/HGRe0V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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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总统英文,您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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