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新头壳newtalk
2.记者署名:
章祐方 综合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李眉蓁论文门最惨下场带你看 知名律师:恐面对这三种法律责任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高雄市长补选候选人李眉蓁,遭周刊踢爆硕士论文严重抄袭,经过比对后不只涉抄
袭4页,几乎高达96%内容“复制贴上”。对此,知名律师黄帝颖提醒,李眉蓁恐面对三种
法律责任,除了硕士学位被撤销之外,还得面对最重三年徒刑以及判赔。
据《镜周刊》报导,经亲查国家图书馆李眉蓁论文纸本,发现在123页的论文当中,约4页
多的内容疑似抄袭侨务委员会委员长童振源的文章,其余的内容几近复制贴上、改写自台
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硕士生雷政儒在2000年7月出版的论文《两岸经贸互动与台商
投资之演变分析》。除了李眉蓁论文的参考文献对童、雷2篇文章只字未提之外,全台也
在疯狂追问谁是雷政儒。
对此,律师黄帝颖今(22日)在脸书提醒,记者会无力解释只好扯总统议长来转移焦点?但
李眉蓁仍恐面对三种法律责任。而论文抄袭不只有学术伦理问题,更有违反著作权法的民
刑事责任。
黄帝颖说李眉蓁恐面临三种责任:(一)硕士学位被撤销(二)判刑,最重三年徒刑(三)判赔
。著作权法第91条第1项规定:“擅自以重制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七十五万元以下罚金。”
过去在论文抄袭判赔案例,被告硕士论文及单篇论文有无重制原告论文部分:1.按判断是
否重制之要件有二,一为被告是否曾接触(access)著作权人之著作,二为被告之著作与
著作权人之著作是否实质相似(substantialsimilarity)。
判赔,参智慧财产法院98年度民著诉字第40号民事判决。论文抄袭判刑案例,原审以被告
犯行明确,适用著作权法第91条第1 项,刑法第11条前段、第51条第5 款之规定,并审酌
被告身受最高等之教育,理应严守学术分际,恪守本分孜孜矻矻于所习领域,并为后生学
子榜样与表率,竟不思己力完成论文,反剽窃他人智慧结晶,漠视他人著作权利,且犯后
至今仍矢口否认犯行,一再饰词狡卸,心态可议,显无悔意。
判刑,参智慧财产法院刑事判决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5号。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0-07-22/439529
6.备注:
但是好像是告诉乃论的样子?被处有期徒刑就好玩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