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犯人或病犯?──第一线司法与医疗专家

楼主: qazsedcft ( 蛋包饭 )   2020-07-22 06:33:49
1.媒体来源:
THE REPORTER
2.记者署名:
文字/李雪莉
摄影/杨子磊 陈晓威 苏威铭
3.完整新闻标题:
犯人或病犯?──第一线司法与医疗专家面对毒品施用者的自我诘问
4.完整新闻内文:
(摄影/杨子磊)
https://i.imgur.com/fGQ3W3k.jpg
这些年,政府持续倡议著“毒犯转病犯的复归”。2008年,对于部分毒品初犯者提供缓起诉
和戒瘾治疗的机会;2016年底,总统蔡英文进一步公开表示,不涉贩毒的毒品成瘾者,应被
视为病犯和被害者。台湾花了十多年的时间开启了毒品施用者的药瘾治疗时代,让位在光谱
两端的矫正惩戒体系与医疗体系似乎拉近了一些距离,“犯人”到“病犯”,“毒品施用者
”到“药瘾者”,各种想像、名称、处遇,在体系两端之间流动和对话。
但,这过程是绵延而缓慢的。
~~~~~~~~~~~~~~~~~~~~~~~~~~~~~~
2019年,仍有2万7,893人因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简称《毒危条例》)入监受刑,占
总体受刑人数的49.6%(注),2位受刑人里就有1位因毒品案入监。其中,不牵涉毒品制造
、贩卖、运输的“单纯施用者”占毒品受刑人3~4成的比例(注),其中又以安非他命为成
瘾大宗。
当反毒成为国家的信仰,而入监惩戒仍是目前的主流,究竟这些年反毒政策走下来,我们是
否帮助了施用者和他们的家人?为什么第一线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医师内心充满挣扎和
自我诘问:
“我们是在搞砸他们还是搞砸自己?”
《报导者》专访3位长期在第一线关注、协助毒品施用者的青壮辈司法与医疗专业者──台
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云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荣、台北市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陈亮
妤。林达曾在北检缉毒专组,有近10年打击毒品经验;王子荣在云林地院目睹和判决不少劳
动用药者;目前也担任台湾成瘾学会祕书长的陈亮妤,更是在医疗前线接住大量成瘾者。
3位专家对毒品施用者的看法都曾有过巨大的转弯。从法界和医界各自多年的经验,为什么
他们认为目前毒品重刑化政策并无法帮助单纯的施用者?他们看见成瘾者背后怎么样的网络
、阶级与认同状态?当进步快速的观念遇上进步缓慢的行政官僚,这场需要司法、社福、医
疗跨部会互助的网络,究竟走到哪一步?我们可以怎么让更多人得到协助?
以下为《报导者》记者分别与3位专家的访谈,经过整理,以问答方式呈现。
观念转弯:毒品施用者不是犯错的机器,是“有温度的人”
https://i.imgur.com/l4ojDNx.jpg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摄影/陈晓威)
《报导者》(以下简称报):你们在工作过程中有机会遇过毒品施用者,特别是安非他命对
个人和家庭加大的冲击。可否谈谈你们对施用者的看法和打交道的经验?
林达(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以下简称林):台湾施用毒品的主要结构在安非他命这一块,因
为海洛因施用者已老化,而且太昂贵。安非他命施用则有几个历史跟地理的因素,我个人的
观察是,(因为)亚洲人工作的勤奋和各方面的巨大压力,高强度的安非他命容易流行开来
。安非他命自日本从觉醒剂开始再转到台湾,1970、1980年代台湾经济起飞时很多人可以买
到安非他命。安在亚洲或在台湾这么严重,是难解的问题,因为安的使用者罪识感跟病识感
低,会觉得自己是为了赚钱努力工作,而有施用的正当性。
以前我在缉毒组抓毒品,面对这些人我是满冷冰冰的。以检察官的立场,他在我面前就是一
个侦讯室里的被告,我几乎只会专注在“你最近一次施用是什么时候”、“你的毒品来源是
哪里”、“有没有卖给谁”、“花多少钱”、“这通电话是不是你打的”、“钱是不是你收
的” 几乎都在犯罪的构成要件上。如果他否认,我就要跟他斗智;如果承认,就很快地
起诉,这个流程基本上就是把他当作像在侦办一位杀人犯,你这一刀杀在哪里,为什么杀,
都在谈构成要件。这些人对我们是不具备任何实质故事背景、内容或情感的一个机器人,反
正我们就是把这个事情处理完,那其他的不干我的事情。
但是当我开始对毒品施用者进行访谈,我2013年左右的一年半内做了129则个案的深度访谈
后,发现原来每一个人有他背后使用的原因,我就感受到一个个故事、一个个人的温度。例
如有的人是为了工作,晚上做保全,白天当搬家工人,做两份工必须提升体力,或酒店小姐
为了要应付客户,为了拼酒要用安。
去了解之后,我就会去想,如果当事人不能改变他的背景环境,必然再犯,这就冲击了我的
思维。如果我再抓他,仍然也只跟他说:“你不要再犯了!”而他只回答“报告检察官,是
。”但我们真的有帮到他吗?
施用者:“请法官帮我关久一点!”
https://i.imgur.com/pvAE431.jpg
云林地方法院法官王子荣。(摄影/苏威铭)
王子荣(云林地方法院法官,以下简称王):我遇到施用者时,通常会问他为什么会染上毒
品,在甲基安非他命里面,有很多不约而同提到是提神的需求,不少是从事劳力密集的群族
,例如在西螺果菜市场的搬运、送菜工人,有些是六轻的外包工,在赶工时需要这些东西提
振精神,很可能喝常见的坊间提神饮料无法解决当下的精神不足,所以就用安非他命取代;
这当然跟安非他命的机转机制有关,会让人持续亢奋。在云林等中部县市,劳力阶层的人使
用较多,这相较于台北市等都会区使用者以白领阶级多,这有地域上的差异。
通常我们在判决案件时,会在判决前问被告最后有什么要要说的,这是刑事诉讼法要求的最
后陈述程序,9成的被告都会说:“法官帮我判轻一点!”但我在当法官的第三年曾遇过一
个案例,那次的被告却说:“请法官帮我关久一点!”我当下听了非常惊讶,于是就问他:
“你只是施用毒品,顶多刑度比你上次多加一点,为什么希望多关一点?”他就讲了一段话

“我出去根本没有人要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不如待在里面。”
我刚开始进入实务工作时,会很单纯把施用毒品者当成犯错、犯罪的人,所以你再犯我就把
刑度增加,这也符合社会对毒品案件量刑的想法;可是那件事后我发现,刑度对施用者来说
意义不是这么重大。一般来说身体对毒品的物质依赖,大概进去监狱一段时间有可能戒除,
但如果他出监后,家里没有支持系统包容或接住他,他很容易因为挫折感,马上回头施用,
让毒品成为他情绪的出口。那从我的审判端来看,我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们只是解决一
个案件数而已!
学校教“为什么大脑会成瘾”,很少探讨“为什么会用药”
https://i.imgur.com/QrkRh0b.jpg
台北市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陈亮妤。(摄影/杨子磊)
陈亮妤(台北市联合医院昆明防治中心副主任,以下简称陈):我人生第一次接触药瘾者是
2006年,在台北市立疗养院,住院医师第二年做精神科训练时,接触了安非他命施用者。他
的故事还有他的母亲深深地触碰了我的生命,因为我的生命原本没有这样的人。
他是很典型工人劳动阶级,妈妈在菜市场工作。在他的环境中取得非法物质并不这么困难,
国中可能就有朋友在抽菸喝酒,后来的修车工作需要用安来提神;除了用安以外,他的人生
没有做其他的非法事情,也没有贩卖。
当时我是受训的医师,还不是专科医师,但治疗的关系很不错,他后来就跟着我3年。他常
会使用后又回来忏悔,来来回回治疗。我拿到专科医师后就出国读博士,把他托付给另外一
个医师,等到我回国,我发现他已经用药用到思觉失调──就是用安太久,出现幻听幻想,
无法回到正常的状态。我回国之后又照顾他了好几年,有一天却是他妈妈来看诊,他妈妈跟
我说觉得好累好累,觉得社会系统没有支持毒品施用者的家属,那时候我的心里觉得不太妙
,有个预感觉得妈妈怎么突然这样讲?结果结局就是,我的个案在同年自杀。
这个个案会触动我,是因为他曾因幻听妄想住进病房,但其他病友都喜欢他,他经常会去帮
病房里的其他患者,譬如帮老奶奶拿盘子之类的,护理师私下常说他个性很可爱;但他的人
生很短,30多岁就结束了。
我人生第一个药瘾个案完全刷新了我的想法。在这之前,我的想法跟一般人或我带的医学系
学生没有不同,会觉得“他们为什么要用药?”但临床治疗过更多用药者后,会知道每个人
故事很长,百转千回,触发他们用药的原因各不相同。医学或考试的部分我可以教学生们说
,成瘾的大脑会有成瘾的回路,导致强迫性的求药行为等等,可是关于施用者的背景、家庭
环境的时空背景、当时台湾药物观念是怎么样的,这部分我们说得、教得很少。
2014年我从美国回来后,在都会区里看到用药者面貌又变得比较不一样。之前用安患者为数
不少是做工的人和宫庙练阵头的人,现在男同志使用安非他命的比例在门诊上升得比较快,
他们和先前做工的人不太一样,也有老师、医师、律师等这种师级的人。
我们在看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状,知道患者有先天因素也有后天原因。成瘾问题也有先天和
后天。从1989年酒瘾的双胞胎研究一路进展到后面许多的基因研究,都显示成瘾跟基因是有
关系,基因约可以解释50%的成瘾状况。
所以你看到爸爸喝酒、儿子也喝酒,大家会以为那一定是环境造成的,但是国外的研究已经
做出来,一个酗酒爸爸的小孩后来被收养到一个没有喝酒的家庭,他们去追踪,发现若是带
有喝酒基因的话,长大还是有比较高的比例会变酒精成瘾者。这是告诉我们,基因在成瘾中
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当然欧美的社会不是没有辩论,但大家愈来愈能认同成瘾是一个疾病。
修法吊诡:重刑化耗费矫正资源,无助真正解决问题
报:《毒危条例》在2019年修法加重刑责,提高制造、贩卖、运输、转让等刑度,重惩重罪
毒贩。但我们知道毒品案件实务上经常出现施用者与贩运者之间的模糊界限,当施用者同时
有转让、小型贩卖的行为,在重刑化下可能在监狱待更长时间,新的立法和实务上我们想要
走的方向有落差吗?
王:假设是跨国或大量的贩卖,其行为的恶性跟需要被同情的机会就不多。我们必须承认毒
品是暴利,但实务上,第一线接触最多的还是来自施用与小型的贩卖。我很少看到像电影《
门徒》里的刘德华饰演的那种大毒枭在实务出现,绝大多数是像古天乐那型,就是少量吸食
并卖给人家赚点钱,最后把自己也赔进去,连家人都可以拿去交换毒品。
台湾社会满奇妙的,群众特别对刑法事件比较有感,我们在新闻媒体上其实比较少看到刑事
案件以外的司法新闻;同时,执政者重刑化的诉求也会满足人们心理的安全感。当民意呈现
这样需求,反应民意的行政部门、掌管立法权的立委们去提高刑度也只是刚好而已 。
《毒危条例》去年底修法提高刑度,特别是在第三级与四级毒品上,持有克数从20克往下调
整为5克时,只要持有5克就用刑罚伺候。然而,不仅仅是法官,包含像民间司改会都在政策
面提出,不要再这样不断地扩大入刑范围处理毒品问题。但不论我们过去做了再怎么多的立
法政策和问题成因的背景研究,到了立法院议场,民意的导向下,就是往重刑化方向狂奔。
修了后有没有解决问题?我觉得没有,又把更多跟毒品有关的、特别是施用和持有者送进去
刑事体系和矫正机关。但这些人出来之后,明显跟社会产生断点,又衍生更多问题。
毒枭遭判是少数,大部分都是毒友间“拨”货
https://i.imgur.com/H0pdBnC.jpg
新店戒治所内的受刑人。(摄影/杨子磊)
社会觉得贩卖毒品是重罪,但实务上,不少贩卖毒品者其实很可怜。大家可能会质问:“法
官,你怎么在同情犯罪人?”可是大部分贩卖毒品者都是从施用开始,施用成瘾到后来因为
需要钱来买毒,开始有些窃盗,包括剪电线、偷东西、抢夺等财产性犯罪,通常他们的家人
也会遭殃,他们会不断向家人需索金钱购买毒品;之后开始“拨”一些毒品给别人,进行少
量贩卖来赚取施用的毒品量。
实际上在我整个10年法庭判决的过程中,我只有审过一件从国外运输大量毒品的,其他多半
是毒友之间,有个术语叫“调货”或“拨”给他,但这也只是毒友间为了避开贩卖毒品的重
罪而发展出的术语,仍然躲不掉贩卖毒品的严峻刑度。
目前修法后,一级毒品的运输、贩卖的法定刑是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有的时候我们看到真
实个案的发生情境后,法官会判不下去。所以,我们通常会用《刑法》第59条和《毒危条例
》第17条第一项和第二项做为减刑适用。很多人批评法官滥用减刑条款,但实在是因为在贩
卖毒品案件中,犯罪情节和法定刑相比实在太重。
如果重刑真的有用,台湾早就没犯罪了──台湾近年不断将刑法中各罪的刑度都上拉。用重
刑去回应社会期待是很廉价的解法,但却是大家很向往的手段。照这样讲,如果回到戏剧包
青天,推出铡刀或推法庭直播,不就很热血、更符合民众期待?但实际上,重刑弄下去后监
狱超载,造成矫正端资源不足问题更恶化。
陈:我的门诊里是看到不少施用者,白天有正常工作,但是他会跟同样的施用队友一起买毒
品;施用者上瘾后就会想办法找药头,再下去,他可能白天上班的钱不够他用药,药头看到
机会就可能就会要求上瘾的人说,“不然你帮我卖掉这个 几点在小七前面跟谁面交,愿
意这样做的话,上次那一包不用钱”。
一开始患者们是这样一点点以物易物的过程,到后来的某一次不小心被抓到,就变成以贩毒
者被起诉。可是你看他的脉络,他是重度成瘾然后变成贩毒,他贩毒其实是很小咖,和大盘
、中盘、去赚很大利润的人是差别很多的。
一方面他们可能听闻很多人这样做都被没被抓,二方面要他这样做的人也会说服他,但他们
真的出事的时候都会说,“啊?贩毒这么严重?”他们沉浸在这个脉络里,觉得自己只是帮
别人跑腿,当他发现贩毒判得这么重,开始接触司法,他们正常的生活就突然之间全部乱掉
了。
将人送进监狱,却造成治疗断线
报:每一年因不牵涉毒品制造、贩卖、运输的“单纯施用者”人数约有1万人左右,约占毒
品受刑人3到4成的比重。在你们的经验里,把施用者送进监狱后,他们之后再犯、复归、医
疗矫正的情况如何?
林:制造、贩卖、运输毒品者,跟施用毒品的初犯和再犯是不一样的,前者是有意识在犯罪
,但施用毒品是因为大脑里的机制让他很自然的会想要再用,他等于是被制约了,再犯者应
该是要给予一定的治疗。
目前的《毒危条例》是以一罪一罚来惩治,曾经有一个施用者告诉我说:“我被抓一次,我
估计10个月(走司法流程)后入监,过程中为了要逃离压力,就再使用毒品;但用毒后又可
能被抓,所以再度经历第二次的司法流程。”他们被抓一次,要入监以后是10个月的事(注
),你觉得他们会去努力做生意去工作吗?或有可能跟老板坦白并请假来解决问题吗?
所以施用者被送进监狱这段期间,基本上只是更加的痛苦和逃避,而这个不只对当事人的负
担多,对监狱的负担一样多。这肯定不对啊!我们好像在瞎忙,如果我们对施用者做的事情
是有意义的,那再辛苦都愿意。结果我们做的事情是在搞砸自己,然后也搞砸他,那何必呢

陈:我认为警察在缉毒部分,对抑制贩毒者绝对有帮助。如果警察是抓大的毒枭、中盘是没
有问题,这全世界都是这样,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抓缉单纯的毒品使用者,这跟我们在医疗
处遇的立场,落差就较大。
警方是依法办事,不抓也不可能,但司法和检警的绩效目标是要抓出更多人进监狱,但医疗
端是要医治更多人,这两个不同指标在整个政府系统下,就是会矛盾。目前毒品政策仍存在
长期各单位本位主义与价值上的角力。在治疗跟辅导的立场,患者被我们治疗到一半,例如
说协助个案到一半,结果患者又因再犯要被送进监狱,治疗就断掉了,出狱后的赋归、治疗
,几乎就是得重新来过。
复归解方:从严惩转向到治疗,缓步开启多元处遇方向
https://i.imgur.com/0OgEj5z.jpg
云林地检署内,一位曾接受缓起诉附命戒瘾治疗的安非他命施用者。(摄影/杨子磊)
报:2008年后,针对一、二级毒品初犯、或5年之内未再犯的施用者,可以由检察官提供缓
起诉处分,让施用者得以戒瘾治疗(注),这是否有效帮助到施用戒瘾或回到正常轨道?目
前政府的各项处遇方式解决了什么问题?有什么建议?
林:目前透过“缓护疗”进入社区医疗体系戒瘾的施用者还是太少,其他再犯的施用者入监
的人数太多,也关太久,在监狱里反而有人说是“毒品加速器”,让施用者认识更多的药头

监狱是归矫正署管理,里头是严惩和威吓手段多,施用者出去以后,会成为“毒品列管人口
”,归各地警察局和毒防中心管理。这群人在不同时间点里被切割,监狱内的归矫正署,出
监后归警察局和毒防中心。
在科层体制下,卫福部底下毒防中心的成瘾科医师或个案管理师,虽然有若干衔接,有进到
狱政体系里,但是实务上基于业务负担或需要不少协调,衔接的实际成效有限;但若等到在
监的施用者出监后,人就很难找得到,你去他们家拜访吗?他也不理你啊,我都出来了,你
现在是要侵害我人权吗?这里面没有信赖关系。
可以想像我们的体制因为部会之间的关系,自然形成割裂状态,大家没有共同的目标。如果
我们在政府中央的体制,都能够以协助施用者“避免再犯”为共同目标,从他出事开始,就
思考可以降低个案再施用为目标,那就会是互相帮助的一种思维。
能否有更多针对毒品的保安处分与配套?
目前《刑法》里面的两大体系是刑罚跟保安处分,刑罚就是刑度、有期徒刑,性质属于惩罚
,保安处分的目的是预防再犯。《刑法》对精神疾病患者就有保安处分,第19条对于当事人
在精神丧失、精神耗弱的情况下,可以在刑期以外再下一个监护处分,让他们在疗养院治病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或澳洲的毒品法庭或一般传统法庭,有很多关于毒品犯人的保安处分类型
,法官在下判决的时候比较弹性,但我们几乎没有毒品保安处分的配套存在。例如毒品犯罪
的保安处分上,可能要设计出短期戒治所、中途之家,甚至类似一些行为的监督,像是1年
或2年内从定期地验尿、随时抽查、限制不能去到哪些区域,或类似宵禁。保安处分的后端
,还需要有卫福部的资源来衔接,这样在谈施用再犯防制机制上,才有机会进入到比较精致
的安排。
保安处分已几十年都没有修过了,是应该要修正推动的。我们司法就花比较多心思在惩戒、
刑罚,这是一个比较落后的思维,应该让施用者进入司法体系后能有多元处遇,从卫教、职
场教育做起,让施用者不会透过安非他命过度提取健康把身体摧残殆尽,建立他的戒毒动机
才是一切最重要的。
不再只靠警察,社福资源引入可能吗?
王:一旦跟毒品案件有关,就会被列为毒品列管人口。毒品列管人口的情况,警察会定期检
验和查核,很不幸地,这就变成绩效提款机──警察一验就有绩效,就不断提领,好像制造
机一样。而这些人从监狱回到社会后,还没有被接住,很快又走回毒品的问题里面。
目前为止,我看不到整个国家对毒品政策全盘的想法。我们可不可能把资源投入到这群被列
管的人口?例如说,我们讲到高风险少年家庭,我们会派社工去调查他们家庭状况,可是毒
品列管人口没有啊,纯粹只有警察知道他的辖区有个毒品人口,但完全没有做后续的处置,
没有其他的资源介入,所以这群人还是老样子,还是不断地在恶性循环。
假设国家力量能统合一些社福资源,引荐他工作、了解他家庭状况,他可能不会很快就回去
吸毒,他会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是个有用的人。但是现在就没有,他左看右看没人协助,挫
折感一上来,人觉得空虚就回去找毒品依赖。没有人帮他们转向,社会又要花一样的资源,
从警察、检察官、法院判决送进去再出来,一直在循环,是没有办法停止的,司法就是不断
解决案件,但没有解决问题的成因,我们都在徒劳无功。
跨过经费、人力、毒品污名的多重屏障
陈:在缓起诉附命戒瘾治疗12年以来,我觉得政府已经慢慢接受医疗介入处理施用者。在现
行的体制下,施用者有了病人和犯人双重身分,可以进入到指定药瘾治疗机构治疗。成瘾治
疗在健保以外有了其他的经费,所以毒防中心就会鼓励医疗院所能开成瘾治疗门诊,我们补
助你经费,我们也会鼓励成瘾者来接受治疗,希望你来,我们也有经费补助。
由于这些药瘾者的成瘾治疗并没有纳入健保,严格说起来,成瘾治疗在这样的架构下面发展
并不是很好。也许大家一开始会觉得说,用药是他个人的行为,为什么要拿纳税人的钱来补
他?但我们去到美国、西班牙开会,这些成瘾问题比我们早也严重的国家,他们专家们的思
维是:“我们补助他们参与治疗,他们都不见得有动机,你们(台湾)还要求病人完全自费
,这样谁会来治疗?”可见得,对治疗的思维是完全相反的。的确,我们现在给他们药瘾治
疗补助了,但是他们也不见得要来接受治疗,他可以选择他现在自己的生活方式。所以这是
一个吸引力的竞争关系。
司法的思维,不论施用者被送入勒戒处勒戒,或送入监狱,里面虽然有毒品防治的课程,偶
有心理师会进去辅导,但更多是宗教师或志工,内涵比较是更生人的辅导,与精神医疗有科
学证据的用药物、和心理治疗的方向完全不一样。虽然医师也有进行入监的治疗服务,但是
以目前勒戒所或监狱的整个配套,及目前台湾成瘾科医师仅有300位,能够进监狱提供成瘾
服务的量能应该还不够。
毒防中心的督导单位2019年以前是法务部,但2019年后移至卫福部,这个代表政府对毒品的
想法从严惩转向到治疗的方向,我认为这是转向到一个对的路上,也可以说大幅开启了毒品
施用者的治疗。
在毒品成瘾治疗上,我想只要克服3种屏障就有机会──治疗上提供足够的经费和人力协助
,跨越结构性的屏障;另一个是跨过污名的屏障,包括社会上对用药者的歧视、还有他们个
资的保护;第三是满少人提到的,就是要克服当事人的绝望感。因为成瘾治疗是很漫长的路
,往往是治疗成功后又得来来回回的过程,基本上戒瘾后第一年都还是复发的高危险期,前
3年都可能会复发,因此他们需要持续地回诊治疗和咨商,我们常说戒瘾是一辈子的事,这
是真的。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R45Zez
6.备注:
有绩效、没成效?缉毒政策为何变成刑警和施用者的梦魇
#1V3obETa
印尼监狱中的台湾死囚──千里运毒的渔工和男人们
#1V3UjVL7
制毒、走私、销售,台湾毒枭“一条龙”串起安非他命的亚洲贩运链
#1V3AKgWt
作者: syldsk (Iluvia)   2020-07-22 06:41:00
装忙啊
作者: NocturneBoy (Nofriend_Nemo)   2020-07-22 06:58:00
太长了啦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20-07-22 07:05:00
干他妈简单的说就是现在想要把戒毒纳入健保然后像精神病杀人一样希望吸毒也可以除罪,改以疾病治疗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20-07-22 07:07:00
根据三楼说法,无法接受嘘脑残官员这篇是加害者协会的叶配文吧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20-07-22 07:09:00
社福资源已经很少了,什么都丢给社福,那要司法体系干嘛而且吸毒的很多进医院根本都没有戒毒意愿,只是觉得噢我好倒霉被抓了,在医院装乖出去后又继续用毒
作者: eastwinder (口罩侠)   2020-07-22 07:15:00
健保的财源已经很拮据了......但看完也不得不承认,文中呈现的另一种角度的想法
作者: edwar9154520 (八八八)   2020-07-22 07:21:00
主事者很有热诚 但是吸毒者并没有戒毒意愿 用的好开心 你推一堆治疗 现行都只是拿来逃避入监执行
作者: herro760920 (小希)   2020-07-22 07:40:00
干他妈除非被迫吸毒,不然毒品成瘾是自找的,跟精神病那种类比在一起是怎样现在就是司法体系一堆废物,乱判之后说矫正机关成效差,所以犯人假释或刑期完毕后还是再犯。然后现在继续怪教育体系和社会说大家都推了他们一把,操你妈都你法律人在嘴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