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得 这篇论述在自我矛盾吗???
※ 引述《huntersa (猎人)》之铭言:
: 影响价格两个因素,一是需求,二是成本
: 这件事很简单
: 为什么价格会涨?因为想买的人比想卖的多
: 价格自然就上去了
: 反之亦然
: 很多人期待房价跌或是修正,以都会区而言,你觉得是想买的人多还是想卖的多?
: 再来讲成本,
: 假设你今天买房花了1000万,住了5年你跟他说我用900万收,
: 如果这个人房贷缴不起有迫切的资金需求,他有可能会平转或是低于1000万的价格卖你
: 但是如果他就是缴的起房贷或是已经缴完,要嘛他继续住,要嘛他原房租人拿钱再买新屋
: 没有资金压力的根本就不会降价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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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P则Q 若非Q则非P
"没有资金压力的根本就不会降价卖" 这句如果是成立
则 想要"会降价卖"就必须"有资金压力"
所以,课征"屯房税"就是让握有大量房产者有资金压力啊!!!
想想看,现在就是没有屯房税,所以缴完房贷后,就没有资金压力了。
但是,如果有屯房税,缴完房贷后,还是有高额税金要缴,这不就形成资金压力了?
这么基础的逻辑,怎么会推出"屯房税"无助于压制房价上涨的结论???
: 而且同样过五年,都会区的房子基本上都会涨,1000万买的也许都可以卖1100万
: 你想冻涨,但是物价没在跟你冻涨
: 最后为什么屯房税下去余屋下降,你从一些不工作的房东来看
: 没人租又要缴税,这些当然卖啊,不然没收入生活怎么过
: 但是这只是一小部分人而已,大多数的人都是自住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屯房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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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只是一小部分(法/自然)人,但是这一小部分(法/自然)人却持有大量的房产。
那想要阻止房价飙涨,当然就是"屯房税"给他课下去
看看,只影响一小部分人,又能够抑制房价飙涨,还可以促进房产利用率,减少空屋。
这么好的政策,为啥不推??
受害的只有持有大量房产的小部分(法/自然)人,
太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