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为了150元一刀刺死房东 房客判无期徒刑定谳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男子游洛兴前年积欠半天房租150元,被郭姓房东将房门上锁不让他进屋,他愤而
持水果刀一刀刺入房东心脏,刺入深度达14公分,房东中刀后按住大出血的伤口,奔至大
街上求救,但送医仍宣告不治;法院一、二审都认定游是一时气愤行凶,依杀人罪判处无
期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游男确定逃死。
判决指出,38岁游洛兴有窃盗、毒品与杀人未遂等前科,犯案前在工地打零工为生,收入
不稳定,他向时年55岁的房东郭庚租屋,租住在永和竹林路巷内的公寓地下室一间套房,
月租金9000元,后来因游男收入不稳,改成日租300元,每天付租金,双方常为租金的事
争吵。
2018年9月16日下午4点多,游男回到租屋处,发现房门被上锁,他要求郭男开门,郭男要
他先缴150元的半天租金,游男坚持要过完16日一整天,才愿意给300元,双方一言不和吵
架。
游男不得其门而入,外出至附近买一把长水果刀,5点半返回租屋处的郭男房间踹门,郭
一开门,游就直接将水果刀插入郭男左胸心脏位置,整把刀刃没入胸口,郭男负伤奔逃到
街头的便利商店求救,但因失血过多、严重血胸,急救1小时宣告死亡。
游男犯案后逃逸,将凶刀带至土城区的某宫庙,藏匿在跪垫下方,被逮后声称是为了“消
业障”,最后他在永和中正桥下河堤被逮。
游男到案后起初否认有杀人故意,辩称只是想吓吓房东,之后才坦承一时气愤而动手,但
法院审理时,他竟又翻供辩称房东偷他的钱、侵占他物品,称是正当防卫,只是“稍微挥
一下”却不小心刺入对方胸口。
但法院认为游男明知左胸是人体要害部位,水果刀刃长达14公分,刺入心脏的深度也长达
14公分,足以认定他有杀人犯意。法官并查出,郭男案发后还从看守所寄恐吓信给房东妻
子说“我的兄弟聚集的地方不一致,有讨债公司”。
一审新北地院认定游男毫无悔意,只因租屋纠纷细故即杀害房东,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
权终身;二审高等法院也认为游将整把刀插进郭男左胸,显非不小心,认为他犯后态度不
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最高法院认为二审判决无违误,驳回游的上诉定谳。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34700
6.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