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萧雅娟
3.完整新闻标题:
外送员11分打3次电话 消费者不满扣钱又没货 告侵占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北投区刘姓女子,今年4月在Foodpanda订购家乐福天母店商品336元,外送员送到北投
后,11分钟内拨打3次电话给刘女,但刘都没接,订单依规定取消,刘女不满提告侵占罪。
士林地检署则认为,民事消费纠纷不构成侵占罪,以不起诉处分。
刘女提告指出,4月10日用外送app订购家乐福商品,买了嫩姜、鲜奶、冷冻黑猪梅花火锅
片等共计336元,下午5点28接获通知订单取消,“信用卡扣钱却没拿到货”,没有接到外
送员来电,也没按电铃。
Foodpanda公司方姓代表人,提出订单讯息,刘在下午4点59分下单,外送员抵达北投指定
地点是下午5点17分,且分别在19、20、28分打了3通电话联系,但均无人回应。
依服务条款第8条规定“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取消订单”,外送员抵达订餐地点,拨打电话通
知消费者取餐,会等待10分钟,若未获得消费者回应,视同消费者放弃餐点或商品,该单
无法退货。
方指出,刘事后多次用电子邮件、脸书申诉,基于大事化小原则,4月26日安排退刷。检察
官认为,全案是消费者受领延迟时,Foodpanda可否取消订单,所衍伸的民事消费纠纷,与
刑法侵占罪构成要件不同,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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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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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真爽 拿免钱的还不用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