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撞到平民
驾驶没看到行人,没有要撞死他们的故意,但仍违反注意前方义务,过失致死。2年吧?
2.撞到权贵
驾驶虽然没有直接看到行人,但是转弯的时候抱着不管有没有人都要硬转的决意,
对于可能撞死人的结果抱持着放任态度,容任有人被他撞死的情形发生也在所不惜,
主观上有不确定故意杀人=有杀人故意。10年吧?
都不会修法,但是撞死权贵 个案处理 谢谢指教
※ 引述《Pamplona ( ̄︶ ̄)》之铭言:
: 这些垃圾驾驶没撞死法官 检察官 律师 立委 议员 官员 政府高官权贵之前
: 撞死无辜用路人都不会怎样啦
: 台湾韭菜是想怎样?
: 在台湾当一名韭菜就是要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