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世界新闻网
2.记者署名:林孟洁、赖佩璇
3.完整新闻标题:禁受刑人带原子笔进候讯室 法院判北检违法
4.完整新闻内文:
在监狱服刑的谢姓男子,去年被借提到台北地检署讯问,法警禁止他带原子笔进候讯室;
谢认为北检把原子笔列为“危险物品”,禁止收容人携带违法,提行政诉讼;台北地方法
院认定,法警贪图戒护便利的做法不符比例原则,判决北检保管收容人原子笔处分违法,
北检表示将上诉。
北检主张,各监所多次发生受刑人拿原子笔攻击案件,且谢有脱逃意图,原子笔尖锐有潜
在危险性,基于安全维护考量才暂时保管原子笔,属法警执勤必要。
但法官认为,检方举各地监所受刑人持原子笔攻击为例,地点多为监狱舍房,也多为狱友
纠纷引起,无关候讯室安全;检方一律将原子笔视为“危险物品”,禁止携带入候讯室,
违反比例原则。
台北地检署去年8月1日因侦办其他案件,借提谢到庭讯问,法警以谢曾有脱逃意图,暂时
保管谢的原子笔;谢不服,申诉遭驳回后,提行政诉讼。
谢主张,他从未有脱逃意图,北检一律禁止收容人带原子笔进候讯室,逾越司法院释字七
五五号解释,侵害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影响他诉讼攻防权利,明显违法,要求北检赔偿
1元。
北检抗辩,法警被桃园监狱管理员告知谢有脱逃意图,加上原子笔尖锐有潜在危险性,暂
时保管原子笔属执勤必要、正当行为,并无违法。
判决指出,根据桃园监狱管理员、北检法警证述,调阅谢曾入监服刑监所资料,看不出谢
有脱逃纪录,和检方说法不符;北检法警无视谢有带原子笔需求,贪图戒护上便利,不分
情状一律禁止人犯带原子笔进入候讯室,已逸脱安全维护必要程度,加上查无谢有具体危
害举动,北检暂时保管谢的原子笔明显违法。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reurl.cc/GV17Ny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法官觉得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