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员 陈椒华
黄国昌在担任立法委员时,曾于109年3月20日、4月11日两度质询 #约聘人员空降至国
营事业问题,这些人不用笔试只要面试,许多凭实力辛苦考进国营事业的年轻人,每天在
基层竞竞业业工作。然而,中油前几任董事长却以“约聘人员”方式、大开特权后门,大
量任用许多藉政治关系直接空降的高薪肥猫。
黄国昌委员整理出几项问题:
1.有人从刊登招募广告到确定任用,竟然不到一周时间。
2.有招募广告仅刊登一天、广告上连企业名都不敢写的情形。
3.报名人数少,不用考试、通通仅以面试审查。
事后,中油仅回复会组成委员会加强考核,我对此十分不满意,因此,我于今年4月10日
再度召开记者会,要求经济部就约聘人员问题做出深切检讨,经济部于7月8日正式以经人
字第10903669450号函回复:
(一)新进约聘雇人员得任职务及资格条件:
1、业务性质得列入新进员工甄试招考类别者,#原则不得以约聘(雇)方式办理。
2、原则须具有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或普通考试之国家考试及格证书,或足证具有相
关专门知能之专业性证照(明)。
(二)新进约聘雇人员遴选作业方式:
1、甄选方式得采笔试、口试、实地测验、审查著作或发明、审查知能有关学历经历证明
或其他方式行之。除单采笔试者外,#其他应并采2种以上方式。
2、遴选小组不得少于5人,成员不以用人单位为限,且须包含人力资源单位及政风单位代
表。
3、用人需求、资格条件、甄选方式及录(备)取名单等相关讯息,#应于各机构及本部
网站公告5日以上,并得同时以其他方式(如外界征才网站、报章杂志等)对外公开。
我必须重申,#我并不是反对约聘人员,而是必须在 #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下
互相竞争,选出最好的人才,毕竟除了医护人员与律师等我举双手应该高薪聘用的人员外
,还有部分人士是以“媒体公关人员”、“企业形象塑造人员”进用,相信社会大众也会
对于是类人员约聘的合理性加强检视,对于经济部愿意针对国营事业约聘制度做出明确的
规范,对此我予以肯定,也希望经济部监督各国营事业持续对于现有约聘人员加强考核,
未来我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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