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这篇文主要是希望能够加强急救的一些观念
,并且反驳那些只会躲在网络上否订他人的见
义勇为,且胡说八道酸言酸语的那些无知酸民
我自己本身是EMT,EMT是什么就不多赘述
有兴趣了解的可以自己查一下
这篇文主要想回应三点
1.关于紧急避难免责
看到一很多说弟弟小心被告阿、要是我就报警
站远远的看就好阿、怕被吉之类的
关于这一点早就有增修紧急医疗救护法了
第 14-2 条
救护人员以外之人,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险,使用紧急救护设备或施
予急救措施者,适用民法、刑法紧急避难免责之规定。
救护人员于非值勤期间,前项规定亦适用之。
所以救人要紧,并不需要怕被告好吗
请不要再误导了!
2.关于CPR压断骨头
我相信对于很多救护员或者从事紧急医疗相关
人员做CPR时听到或感觉好像压断骨头这事是
见怪不怪
做CPR就是要用力压,重点是要借由CPR向
脑部持续供氧,尽可能让病人脑部在到院前不
要缺氧,如果因为怕伤到病人而减少力道,血
液是很难到达脑部的,甚至可能根本是无效的
急救
简单口诀是
用力压、快快压、胸回弹
按压深度至少要有5公分
另外通常并不是压断肋骨,其实断裂的主要是
胸骨柄、肋骨附近连接处的软骨
所以说,骨头或软骨断了会复原,人死了就是
死了好吗,请问哪个重要?
3.有推文提到弟弟的初吻? 是否要吹气?
国外有做过研究,CPR过程中要求民众嘴对嘴
吹气会降低民众实施CPR的意愿,因此宣导
CPR的步骤很早就已经拿掉嘴对嘴吹气了,一
般民众只需要做到:确认意识、确认呼吸、打
119、在救护员抵达前持续不间断压胸,能够
在附近找到AED使用那更好
希望这篇文能够帮助到不了解的人,并且请无
知的酸民别再用错误的讯息误导人了
作者:
Tristanh (Tristan)
2020-07-14 18:31:00就算有免责,出庭也是折腾
作者:
miel (无所用心)
2020-07-14 18:31:00专家
作者: j73596 ( ( ̄y▽ ̄)╭) 2020-07-14 18:33:00
帮推 但是修法真的已经很久了 到现在还在造谣会被告的人.
作者: johnny721009 (猩猩) 2020-07-14 18:33:00
有免责没错啊,但家属要告可以不管他吗?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20-07-14 18:33:00垃圾家属要告,难道不用去做笔录?
作者: johnny721009 (猩猩) 2020-07-14 18:34:00
还是说现在改成家属完全不能无理提告?
真的要告 检察官可以依职权不起诉有时候警方也会看 知道你是为了救人 笔录上也会建议检察官不起诉?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20-07-14 18:37:00去做笔录都不用时间?
作者: johnny721009 (猩猩) 2020-07-14 18:38:00
大部分的民众都对司法没信心吧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20-07-14 18:39:00
这法律讲的是救护人员以外也可以进行涉及医疗行为的施救
作者:
xheath (heath)
2020-07-14 18:40:00啊我就不会cpr啊 打电话帮忙报警救护车就好错误的cpr 还是不要乱来比较保险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20-07-14 18:40:00
但是施救行为是否有过当之外 实际上还是要看法官判定
作者:
tkhunter (月半甲鸟!)
2020-07-14 18:43:00台湾的法官,嗯....
作者: foreverwings (~悠久之翼~) 2020-07-14 18:51:00
还是要笔录 跑法院啊 就算不起诉 也搞死人....除非保证不被搞到法院 跟作笔录 不然我还是只会打电话
台湾家属就烂啊 都马先找医师要诚意 找不到就找EMT 再凹不到就找当初施救的人 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人性了
作者: wadeaicxz (阿神) 2020-07-14 18:58:00
还是会怕啊
红明显 紧急医疗救护法不能保证免责 所谓"适用紧急避
作者: angus12324 (bradpitt) 2020-07-14 19:01:00
有免责但还是会被告
难免责"是有但书的 详见民法第150条/刑法第24条补推简单点讲 免责与否实际上还是要由检方或法官裁定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20-07-14 19:05:00你要当提款机是你家的事 老人倒地打死不碰 打电话报案就好
作者:
yyc1217 (somo)
2020-07-14 19:09:00又不是什么都不用做就自动免责对一般民众来说 被告本身就是一件成本很高的事
作者: eugene7983 (kr-x) 2020-07-14 19:10:00
会被告跟有刑责是两回事,就算告不成硬要告来搞你你也
作者:
kuromu (kuromu)
2020-07-14 19:10:00...
作者:
snbftmb (私心)
2020-07-14 19:15:00正常人一辈子是能遇几次这种状况。我碰到一定救。被告我也认命。无愧已心就好
作者:
pplluu (我好穷)
2020-07-14 19:18:00推这篇!
如果还是被家属提告了要跑法院吗?推文说有没有免责还要法官检察官认定 万一遇到个恐龙说你有10%责任还是要赔
作者:
dsfrf (铜嘘哥)
2020-07-14 19:38:00键盘法官讲一堆屁话,阿最重要的那个判决书勒干。从2012到现在至少七.八年了,我不信CPR过当的判例连一件都没有。
所以跑法院的成本原po要出吗? 不要打完文章就躲起来啊
作者:
Freeven (夏舞枫)
2020-07-14 19:55:00虽然我也有EMT的证照 但是路上看到人倒地我还是不会去救,推图很清楚了
作者:
tym7482 (Max)
2020-07-14 19:58:00热心助人是好事,可惜这是台湾
作者:
kdjf (我抓得到什么呢?)
2020-07-14 19:59:00图是因为他是保姆,是业务人员...
作者: baladahn (Baladahn) 2020-07-14 20:04:00
纯推这篇
作者:
misu2718 (ID 好威阿)
2020-07-14 20:04:00嗯,但很多原因不施救,推文都说了,没人想把人生浪费在做好事后付出不该付的责任
即使不会上法院被判赔,救活家属会给钱吗?没有的话到底有啥诱因去做?如果是陌生人,还是不要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