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oro期货平台违法营业 金管会移送检调
苹果
在各大媒体强打广告的期货平台eToro,今天遭金管会以该平台在国内非法经营期货证券
业务,移请检调侦办。
eToro(e投睿)交易平台在去年大举登台,主打一分钟线上开户、投资美股还零手续费,今
天金管会晚间宣布,示警eToro(e投睿)并不是我国合法的证券期货业者,依法不得在我国
境内经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因此已在去年11月底移送法办。
eToro在台湾非常高调,除了在各大广播电台、网络上,大打行销广告,也透过公关公司
发稿,今年5月中还对外表示,全球投资平台eToro(e投睿)宣布其全球注册用户已突破
1,300万人。相较去年同期,使用eToro平台投资的人数成长了427%,以亚太地区来看(
但未说明亚太区有多少人数),台湾用户约占13%,显现台湾用户积极参与投资。
证期局副局长蔡丽玲说,eToro透过平台行销吸引国人投资外国有价证券等金融商品,金
管会已于去年11月29日发布警讯提醒投资人,eToro(e投睿)非我国合法的证券期货业者,
依法不得在我国境内经营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蔡丽玲说,去年金管会接获投资人陈情或是透过信箱来询问,网络上有看到这样的行销,
来询问是否是合法业者,目前尚未有接获投资人被骗或有损失。
蔡丽玲说,eToro在台没有申请登记证券期货执照,却违法经营期货证券,因此移送,但
因网络上无国界,因此无法要求etoro广告下架,只能提醒投资人。
据统计,去年全年金管会移送98件违反经营业者,其中证券7家、期货56家、投信顾35家
;今年来到6月底,则移送55件,其中期货41家、投信顾13家、证券一家。
金管会表示,外国业者如在我国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将涉有证券交易法第175条第1项
、期货交易法第112条第5项第3款及第5款、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第107条第1款的刑事责
任,金管会将依法移请检调单位侦办。
依规定,若违法透过平台买卖股票,最重可处2年以下或并科180万罚金,若是涉及保证金
等期货交易,最重处7年以下或并科300万罚金;若是有涉及顾问或基金等,则最重处5年
以下或并科100万~5000万元罚金。(廖珮君/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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