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潘欣中
3.完整新闻标题: 小琉球女潜客情不自禁摸海龟 同团报案她傻眼
4.完整新闻内文:
屏东小琉球杉福安检所昨晚接获民众报案,指整理当日潜水活动照片时,拍摄到同团1名
女潜客疑似触摸海龟,岸巡队比对特征循线追查,不久在民宿寻获嫌疑人,讯后将她依违
返野生动物保育法函送法办;海巡署提醒,小琉球海龟生态吸引大批游客前往朝圣,有浮
潜游客乍见海龟,会情不自禁伸手触摸而触法,这也是今年小琉球游客违法触摸、骚扰海
龟第5起案件。
报案民众说,整理当天下午在小琉球龙虾洞潜水拍摄的照片时,拍到同团1名女潜客伸手
触摸海龟,同时提供所拍摄相片;安检所值班人员立即派遣勤务人员依衣着特征及报案人
所提供潜水店家资讯追查,潜水店家主动协助提供资讯,不到1小时即寻获相片中疑似骚
扰海龟的女游客。
岸巡队员请回配合调查讯问,并请国立屏东科技大学判定影片中的海龟品种为保育类绿蠵
龟;女游客虽否认有触摸海龟行为,因报案民众所提供照片影像明确,依违反野生动物保
育法第18条函送屏东地方检察署侦办;该案已是今年小琉球游客违法触摸、骚扰海龟第5
起案件,全都是游客,
海巡署说,近年来公民保育意识高涨,任何影响海洋生物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往往均
引起社会大众公愤,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屏东县政府等从中央到地方机关
单位,均透过活动、官方社群网站不断呼吁对海洋保育重视,各潜点出入口也有醒目的大
型中英文告示。
海巡署说,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规定,不得骚扰、虐待、猎捕、宰杀,违者可处1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6万以上30万以下罚金;因而导致野生动物死亡者,可处2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民众如发现疑似非法骚扰海洋野生动
物情形,可拨打海巡署“118”专线检举,共同守护台湾珍贵的海洋野生动物。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700566
6.备注:
人缘不好 摸个龟头也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