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tkuang (就是那个光)》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自由时报2020年7月14日
: 2.记者署名:
: 记者林孟洁/台北报导
: 3.完整新闻标题:
: 女儿长期遭骚扰 父怒杀获减刑
: 4.完整新闻内文:
: 高雄市蔡姓男子不满汪姓出租车司机追求他女儿,还骚扰恐吓“你女儿乱交男友就要让她死
: ”,在驱赶守在住处外的汪时,拿刀刺死汪。一、二审分别因情可悯恕及自首,判蔡六年半
: 、六年二月,但最高法院认为因减刑两次,最高不得判超过五年,自为判决蔡有期徒刑四年
: 定谳。
: 汪姓男子二○一五年十一月起对常搭出租车蔡姓女子产生好感,追求遭拒仍持续示好,但蔡
: 女坚持不愿意见面和联系。汪失去理智频频骚扰,不断打电话或传短信恐吓,甚至开出租车
: 到蔡家附近徘徊守候,更于清晨时敲打大门要求蔡女父亲提供女儿的联系方式,再投递未具
: 名纸条和邮件。蔡姓男子不堪汪姓男子频骚扰,常和汪口角冲突,但汪连里长介入劝阻都不
: 罢手。
: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清晨近六时,汪再度开出租车停在蔡家大门口,蔡要求他离开,双方
: 激烈争吵。汪说“如果你女儿乱交男朋友就要她死”、“若不是看你年纪大,也要找人处理
: 你”,蔡气得回家拿水果刀,朝坐在出租车内的汪胸腹猛刺。汪身中八刀,送医不治。
: 蔡在一审时供称没有想要杀害汪的犯意,“拿刀只是想吓吓他”;一审认为,蔡有杀人犯意
: ,但考量蔡平时素行佳,且身为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三名子女长大,因不堪长期被汪骚扰恐吓
: ,加上自身健康状况不佳,不堪负荷沉重压力才临时起意杀害汪。若依杀人罪判处最低刑责
: 十年仍嫌过重,且已赔偿二百万元给汪母,依情堪悯恕减刑,判刑六年六月。
: 二审认为,一审没有依自首规定减刑,而蔡除赔偿二百万元外,又赔偿一○六万余元给家属
: ,和家属达成和解,加上汪本身也有过失,改判六年二月徒刑。但最高法院认为,二审以蔡
: 符合自首规定、情堪悯恕二次减刑,应判五年以下,自为改判四年。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699511
: 6.备注:
: 即刻救援 千万不要找女儿麻烦
: I will look for you,I will find you,and I will kill you
高雄市蔡姓男子不满汪姓出租车司机追求他女儿,
还骚扰恐吓“你女儿乱交男友就要让她死”,在驱赶守在住处外的汪时,
拿刀刺死汪。一、二审分别因情可悯恕及自首,判蔡六年半、六年二月,
但最高法院认为因减刑两次,最高不得判超过五年,
自为判决蔡有期徒刑四年定谳。
除赔偿二百万元外,又赔偿一○六万余元
另一条新闻
货车司机邱姓男子右转未打方向灯,造成后方陈姓专科女学生骑车闪避不及撞上,
伤重死亡。法官审理,认为邱男曾有1次酒驾、2次肇事逃逸记录,
且驾照已被吊销,却没有记取教训,未确实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造成陈女无辜丧命,令人不胜唏嘘,依无驾驶执照驾车犯过失致人于死罪,
处邱男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且邱男经历1次酒驾、2次肇事逃逸的司法侦查审理及行政处分,
仍未能记取教训、确实省思,也让法官斥“漠视自身安危,罔顾用路人公众之安全”,
有课予相当程度刑罚之必要。
好啦 我知道我会被呛法盲不爽叫立委修法阿
我只是想说
下次有仇报仇记得用车不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