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败诉判赔国光客运3千万 柯文哲:当年契约不是我订的
新头壳newtalk 林昀真台北市报导
旧国光客运台北西站A、B栋建物,2016年配合北市府“西区门户计画”遭拆除,之后国光客运向市府申请拆迁补偿遭拒,提诉愿也遭交通部驳回,因此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后判北市府败诉,须补偿国光客运3228万余元。市长柯文哲今(13)日表示,当年契约不是他订的,后续是否上诉或和解,将由专案小组处理。
国光客运台北西站原与北市府签定土地使用契约至2017年4月10日,不过2016年因配合市府“西区门户计画”拆迁,契约等同终止,国光客运事后向市府申请拆迁补偿费、损害赔偿费,遭北市府以土地使用契约终止为由,回复国光客运不得要求任何赔偿。
国光客运后来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市府败诉,需赔偿国光客运3228余万元补偿金。柯文哲12日受访时指出,当初合约是说拆的时候不用付钱;今天他被问到是否觉得合约很奇怪?“当年那个契约也不是我订的”柯回应,这是法律问题,一定要专案小组处理。
媒体追问是否觉得判决不公?柯文哲说,不是什么公平不公平,法律判下来,市府就要决定要不要上诉,若不上诉,就要和解,之后会以专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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