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没违法
因为运用范围内已经有一条霸王条款
https://outlaw.kc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897
四、本专户应专款专用,其运用范围如下:
(一) 生活扶助:办理受灾者之临时或短期收容处所费用、租金补助及死
亡、重伤、住院、房屋毁损或其他慰问金等事宜。
(二) 医疗救助:办理受灾者之医疗费用、心理咨询等事宜。
(三) 子女教育基金:伤亡者及重伤者子女、重伤者教育费用。
(四) 生活重建基金:重伤者后续医疗及生活重建费用。
(五) 产业扶持与就业协助:营业损失、雇员停工慰助、营业所需相关器具
设备、相关产业发展等。
(六) 灾后社区重建:办理社区灾后建筑风貌、社区景观改造等。
(七) 建构安全城市:检视全市管线安全及相关监测设施设备机制、工作人
员安全设备、器材等费用。
(八) 灾民法律扶助费用。
(九) 执行救灾所需费用、其他与灾害救助及重建有关事项。
(十) 其他经本会审核通过之必要经费。
虽然使用范围有霸王条款
只要依法审核过的就是叫必要经费
所以完全不可能违法
那么重点就在于需不需要在意社会观感
如果要在意社会观感
那就算有霸王条款也会尽量避免冲突,优先追求去符合1~9项的用途
如果没必要在意社会观感
那就不用太在意1~9项的用途内容为何要这么规范
对吧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07-13 14:38:00那是在叫什么 看不懂柯韩粉黑了几年啊 找来找去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20-07-13 14:40:0045亿只找到这点钱开干 还合法QQ
必要经费基本上还是要讲得出来必要在哪吧..不是通过就叫必要经费,而是必要经费且通过才对
作者:
cidcheng (c'est la vie)
2020-07-13 14:44:00就是没违法才会只能纠正啊 (摊手)反正民调这么高,根本不用在意观感问题
楼上知道这纠正案是依照追踪器姐单方面的资料写出来的报告吗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2020-07-13 15:02:00所以妳知道购置设备是捐款指定要给消防局的专款专用吗??
作者: accordance 2020-07-13 15:49:00
柯韩粪讲六年了,到底查到什么阿?红蓝白合作,消灭陈菊,统一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