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预算案审查报告(修正本)
中华民国97年 12月 31日
华总一义字第09700285621号
贰、各机关首长说明:
一、行政院主计处石主计长素梅说明:
4.财政部主管编列848亿6,025万9,000元,其中:
(1)按内政部预估符合领取消费券资格者约计 2,326 万人,每人发放 3,600 元消费券,计8
37亿3,600万元。 (2)委托中央印制厂印制消费券所需经费2亿6,433万6,000元。 (3)委托财
政部印刷厂印制消费券封袋所需经费2,256万3,000元。 (4)委托金融机构办理消费券兑付所
需手续费8亿3,736万元。
当初消费券发行总数2326万人每个人3600元
印刷加发行成本是(2)(3)(4)加总,总共11亿2425万9000元
结果现在三倍券的成本居然还比消费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