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mingHuang (连锁效应)》之铭言:
: https://tvgh-suvy.blogspot.com/2020/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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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多、原始纯文字档有48页、囧
: 苏一峰医师非常用心的做了好读版...
(前文恕删)
我节录一段我觉得更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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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峰宾律师
谢谢部长,我是消基会社长胡峰宾。今天的议题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个 是设定价格的
上 限制度是否可行,第二个是说价格上限怎么订定?有些意见认为 订定价格上限会让医
疗机构 跟生技产业倒退,劣币逐良币等等。价格上限制度 源自于 1980 年英国公用事业
私有化改 革时期,后来各国许多与公共利益有关的 产业,也采用价格上限制度。举个例
子,在民国 87 年以前,那时候有线电视收 费非常混乱,有的高有的低,后来依法律授
权规定,从民国 87 年开始规范每月 价格上限为 600 元,采取价格上限制度。当时业者
反弹非常大,认为 会造成产 业倒退,从民国 87 年到现在过了 22 年,价格上限制度也
让有线电视业者上轨 道。 刚刚有代表提到这制度会影响到医病关系,消基会也接到许多
民众的讯息, 希望我们把他 们的心声表达到健保署,因为医材价格差异非常大,医疗专
业性高,民众本身无法判断, 虽然说医材资讯有公开,但不同科的医师跨科别去看 都
可能看不懂,民众更可能看不懂, 这是资讯接收的不对等,也要了解民众跟 医疗专业的
差距。
再来,现行医材价格混乱这是 谁要来承担?如果说要民众承担, 这对民众来讲也是不公
平,所以健保署能来做这样的制度 改革,对民众是有很 大的助益。此外,医材价格病人
其实没有能力跟业者议价,医疗机构 才有能力 跟业者议价降低成本,差额订定上限也促
使医疗机构与业者议价。另外有代表 提 出律师收费为什么不统一,各地区律师收费不是
也不一样?这问题也很好,但 律师委任费并 非如同医疗机构有全民健康保险支付,不是
社会保险来支付律师 委任费,比较类似的是法 律扶助,但法律扶助委任费不论地区费用
都是一样的。 最后,我们认为设定价格的上限制 度是可行的,只是价格上限要怎么订定
才合理,如何正确解析医材价格,并兼顾让医疗机 构可以稳健经营,也是很重要的,
以上做简单说明,谢谢!
苏一峰医师
不好意思,那个消基会发言以后可以针对现在的医疗议题,你讲以前的第 四台和律师都
不 是现在讨论重点。不好意思,因为大家职业属性不一样,你不 能全部拿来这样比,你
那比 二三十年前的故事,那大家就不用讨论现在的事情 吗?那要不要从一百年前、两百
年前的故 事开始讲,这意义不同好不好,我们先 讨论眼前问题。眼前问题就是医院在健
保体制经营 之下,有些弱势科别,完全 吃健保的科别,会逐渐萎缩倒掉,甚至有些中小
型医院会因为 给付不够而关门 大吉,而这些中小型医院会需要比较多的成本,他没有办
法像医学中心一 样进 很大的量,可以跟医材 argue 到比较低的价钱,所以他的进价一
定比较高。
进 价比 较高的同时,有进价比较低的,如果当初卫福部订价钱是用公立医院的价 格来
订,那可能 这些私立医院进的价格都会远大于这个价格,订出来的中位数 可能他们都没
办法,都一定 会超过,那可能这些医材将会在这些私立医院渐渐 消失,变成这个医材以
后可能独立只能 在大型医学中心使用,假如这订下来后。 变成又走上健保老路,医学中
心的人做这些做到 要死要活,薄利多销,拼翻桌 率,每个医师做一百台两百台,累得要
死。
小医院巴望着, 成本太高做不到, 因为进价就赔本,做一台赔一台,这就是以后这医材
会产生的乱象,乱 象当然 还很多不只这些。比较好的医材可能就会出走,台湾市场这么
乱,都是用低价 薄利 多销来竞争,那好的产品凭什么要进来?他就不要进来啦!台湾也只
是一个 小国家,要不是 这次疫情防疫被全世界看见,他干嘛要进来抢你的市场,门槛
设那么多!根本就不会进来阿 !那对国家未来的医疗生态发展绝对不是好处,希 望大家好
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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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收费标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P0050018
第 3 条
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以下简称系统经营者)之基本频道收视费用每
户每月以新台币(以下同)六百元为上限。系统经营者不得对同户分机另
收基本频道收视费用。
系统经营者认为前项基本频道收视费用不符成本者,应检送经会计师签证
之相关文件,申请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准;直辖市、县(市)政府认
为系统经营者之申请有理由时,得不受前项基本频道收视费
拿第四台来比更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反例好吗?
首先第四台的收费上限是只针对基本频道的收费上限,
也就是你只看基本台,收费就是最多600块。
你家装一台主机是收你600块,但很多人家中不只一台电视,
所以加装分机,但你装再多分机,一样也是只收你全家600块。
就跟健保补助一样,每个人的健保也是有补助上限的。
但如果你要看基本台以外的频道,也是你要自费,
你要多看一百台,就多付一百台的额外费用。
但政府也没规定说第四台的额外频道自费天花板啊!!
你只看基本台,还是基本台再爽加一百台,甚至全包套餐,
政府有订出上限吗?只淮你最多订三十台,不淮订到100台吗?
你想多加看几台频道,政府何时会出手管了?
是要用什么理由?你看不了那么多台,不淮订太多,帮你省荷包吗?
政府只有管额外的收费要公开透明化,价格要标清楚,
让民众自选好吗?那有管你爱看几台?
结果现在却要帮健保自费医材订出上限?
这是什么道理?第四台都没去管了,管到自费医材来?
你把费用透明化,标价公开,让民众好查就好了,
是要订什么上限?
举这什么例子?我昨天看逐字稿,直接笑喷出来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