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哪需要什么正当性,高雄人罢免韩国瑜充其量也就是觉得度烂、丢脸,这难道不算是
正当性理由吗?
在韩国瑜决定参选总统前,时代力量就已经提案禁止带职参选,帮韩导踩煞车了,结果送
到立院被民进党退件,所以韩导再怎样烂,他都只是行使国家赋予他的合法权益。
真正要问的是,你们都不爽带职参选,为什么不要求民进党立法禁止,而是让它合法化再
用道德跟罢免去约束跟要求?
反正罢免是人民的权益,光是度烂跟丢脸就足以成为罢免的理由,至于会不会过,就看有
多少人觉得度烂跟丢脸。放宽心,毕竟要1/4门槛,没到人神共愤的程度,很难过啦